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房产纠纷 > 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应当注意什么?

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应当注意什么?

2021.09.24 房产纠纷 2621人浏览举报
解析
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应当遵守法律有关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资源的规定。所有权人不得干涉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用益物权是在他人所有的不动产上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在我国,多为在国家所有或者集体所有的土地上行使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以及行使对国家所有的矿产资源、水资源等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的权利。用益物权人在行使权利的同时,应当履行遵守法律有关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土地等资源的义务。土地、矿产、水资源等自然资源,具有不可再生性或者稀缺匮乏性。因此,十分珍惜、合理开发利用土地等自然资源,是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要求。对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资源,我国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矿产资源法等相关法律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做为相关的用益物权人,在享有权利的同时,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积极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三条
报告编号:NO.20210924*****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为什么所有权人不得干涉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

    所有权人不得干涉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是由所有权与用益物权、所有权人与用益物权人之间的关系决定的。用益物权虽由所有权派生,但它是一项独立的物权,当事人依法取得用益物权后对所有人的不动产或动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转让该用益物权的权利。

    王汉杰律师 2019.09.02 2965人看过
  • 什么是用益物权

    用益物权,是物权的一种,是指非所有人对他人之物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排他性的权利。比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自然资源使用权。

    李姗姗律师 2018.12.10 5477人看过
  • 用益物权人享有什么权利义务

    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一)占用的权利。“占有”是对物的实际控制。用益物权作为以使用收益为目的的物权,自当以权利人对物的实际占有为必要。利用他人之物为使用收益,必然要对物予以实际支配。没有占有就不可能实现对物的直接利用。(二)使用、收益的权利。“使用”是依物的自然属性、法定用途或者约定的方式,对物进行实际上的利用。“收益”是通过对物的利用而获取经济上的收入或者其他利益。用益物权的设立就是对物的使用和收益。

    王玉婷律师 2023.04.12 356人看过
  • 用益物权包括什么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何子豪律师 2022.11.24 619人看过
  • 用益物权人享有哪些基本权利

    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用益物权是权利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王汉杰律师 2019.09.02 2410人看过
  • 用益物权人享有哪些权利义务

    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一)占用的权利。“占有”是对物的实际控制。用益物权作为以使用收益为目的的物权,自当以权利人对物的实际占有为必要。

    王玉婷律师 2022.06.16 710人看过
  • 征收征用应当如何对用益物权人给予补偿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2019.09.02 416人看过
  • 用益物权包括地役权吗

    用益物权包括地役权。用益物权是指以一定范围内的使用、收益为目的而在他人之物上设立的定限物权。比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居住权、自然资源使用权。

    马升晨律师 2021.04.14 1780人看过
  • 地役权是属于用益物权吗

    地役权属于用益物权。地役权是按照当事人的约定设立的用益物权;地役权是存在于他人不动产上的用益物权;地役权是为了需役地的便利而设立的用益物权。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

    何子豪律师 2023.10.09 535人看过

王汉杰

河北骏恩律师事务所

王汉杰律师,专职律师擅长房产纠纷

  • 15211

    精选解答
  • 43743503

    阅读量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 民法典的用益物权人权利的行使有哪些规定
    现实生活中对于所有权人来说是可以享有使用益物的权利的,公民的合法权益应该要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但是对于用益物权人权利的行使是有规定的,那么关于民法典的用益物权人权利的行使有规定是怎样的呢?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
  • 用益物权是什么权利
    用益物权是什么权利?用益物权是对他人不动产或动产依法享占有、使用和收益权利。它是他物权,具独立性,客体主要是不动产也含部分动产。用益物权人有相应权利和保护物的义务,是重要物权类型,对发挥物效用有重要意义。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 用益物权属于什么权利
    用益物权属于什么权利?用益物权属于他物权,是对他人不动产或动产依法享占有、使用、收益权。从性质、内容、期限看各有特点,如与所有权分离、可实际占有使用收益、有一定期限。它是重要他物权形式,对物有效利用和经济发展有积极作用。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 用益物权包括哪些权利
    用益物权包括哪些权利?用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等。分别介绍了它们的权利内容,如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等对相关土地的权益等,这些用益物权在不同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保障权利人合法利用收益。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 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权利区别
    设立目的之差异性显著:创设用益物权的宗旨在于实现财产的实际利用价值,而创设债权的初衷则是为了实现财产的交易交换价值。两者在根本目的上存在显著差异。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