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综合 > 用益物权人享有哪些权利义务

用益物权人享有哪些权利义务

2024.04.24 综合 390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三条的规定,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一)占用的权利。“占有”是对物的实际控制。用益物权作为以使用收益为目的的物权,自当以权利人对物的实际占有为必要。利用他人之物为使用收益,必然要对物予以实际支配。没有占有就不可能实现对物的直接利用。
(二)使用、收益的权利。“使用”是依物的自然属性、法定用途或者约定的方式,对物进行实际上的利用。“收益”是通过对物的利用而获取经济上的收入或者其他利益。用益物权的设立就是对物的使用和收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三条
报告编号:NO.20240424*****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用益物权人享有什么权利义务

    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一)占用的权利。“占有”是对物的实际控制。用益物权作为以使用收益为目的的物权,自当以权利人对物的实际占有为必要。利用他人之物为使用收益,必然要对物予以实际支配。没有占有就不可能实现对物的直接利用。(二)使用、收益的权利。“使用”是依物的自然属性、法定用途或者约定的方式,对物进行实际上的利用。“收益”是通过对物的利用而获取经济上的收入或者其他利益。用益物权的设立就是对物的使用和收益。

    王玉婷律师 2023.04.12 126人看过
  • 用益物权人享有哪些基本权利

    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用益物权是权利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王汉杰律师 2019.09.02 2031人看过
  • 公民享有哪些权利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沈辉律师 2018.12.10 11430人看过
  • 质权人的权利义务是如何的

    一、质权人的权利1、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为担保自己的债务,在其所占有的质物上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无效。质权人对因转质而发生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有请求出质人支付保管标的物之费用的权利。2、质权人有权在债权受清偿前占有质物。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为担保自己的债务,经出质人同意,以其所占有的质物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应当在原质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之内,超过的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转质权的效力优于原质权。3、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拍卖或者变卖质物,并与出质人协议将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二、质权人的义务1、出质人在质权人因保管不善致使质物毁损灭失时,有权要求质权人承担民事责任。2、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或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出质人有权要求质权人返还质物。3、质权人不能妥善保管质物可能致使其灭失或者毁损的,出质人可以要求质权人将质物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偿债权而返还质物。

    王衍祥律师 2023.06.12 141人看过
  • 质权人的权利义务是怎样的

    一、质权人的权利1、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为担保自己的债务,在其所占有的质物上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无效。质权人对因转质而发生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有请求出质人支付保管标的物之费用的权利。2、质权人有权在债权受清偿前占有质物。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为担保自己的债务,经出质人同意,以其所占有的质物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应当在原质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之内,超过的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转质权的效力优于原质权。3、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拍卖或者变卖质物,并与出质人协议将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二、质权人的义务1、出质人在质权人因保管不善致使质物毁损灭失时,有权要求质权人承担民事责任。2、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或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出质人有权要求质权人返还质物。3、质权人不能妥善保管质物可能致使其灭失或者毁损的,出质人可以要求质权人将质物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偿债权而返还质物。

    王衍祥律师 2023.05.22 181人看过
  • 用益物权包括哪些

    用益物权主要有地上权、地役权、典权、用益权四个大类。具体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自然资源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捕捞的权利)、租赁权等。

    李键键律师 2019.10.11 10984人看过
  • 用益物权有哪些

    用益物权主要有以下几种:土地承包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房屋典权以及居住权,担保物权主要有抵押权,质押权,以及法定担保物权留置权。

    何子豪律师 2019.03.25 5038人看过
  • 地役权人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地役权人的权利义务如下:一、地役权人的权利。(一)供役地的使用权;(二)从事必要的附随行为;(三)物上请求权;二、地役权人的义务。(一)避免对供役地的损害;(二)工作物的维持及允用;(三)支付相应对价。

    唐海燕律师 2021.03.24 1428人看过
  • 质权人的权利义务是什么

    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为担保自己的债务,在其所占有的质物上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无效。质权人对因转质而发生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有请求出质人支付保管标的物之费用的权利。

    王衍祥律师 2022.06.04 209人看过

王玉婷

四川冰聚律师事务所

王玉婷律师,专职律师擅长综合

  • 2984

    精选解答
  • 12993778

    阅读量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 用益物权人享有哪些权利义务
    用益物权人享有的权利义务:(一)用益物权人对物予以直接利用、实际支配、实际占有;(二)用益物权人使用该物以及利用该物获取经济上的收入或者其他利益。用益物权人享有哪些权利义务
  • 对自然资源可以享有用益物权吗
    对自然资源可以享有用益物权。我国自然资源实行公有制,国家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以及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组织、个人依法可以占有、使用和收益。关于对自然资源可以享有用益物权吗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 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这一条规定实际上是针对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可能发生损害所有人利益的情况而制定的。也就
  • 担保物权优于用益物权吗
    ?担保物权与用益物权是被很多人所熟知的物权种类,但想必有很多人都不知道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的区别在哪?担保物权优于用益物权吗?下面,华律网小编在下文为大家浅要的分析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 担保物权与用益物权客体
    在债务关系中,一般都需要进行担保,这样使得债务关系更加安全。为了确保债务的实现,法律上规定了担保物权,它与用益物权有所不同,那么担保物权与用益物权客体是怎样的呢?下面华律网的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