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20岁的李某因
交通事故致左胫腓骨开放性骨折,先到
河北某三甲医院治疗。术后李某高热、患肢麻木,医院仅进行退热处理,未排查感染根源。病情恶化后,李某转至
石家庄某骨科医院,最终因感染性休克、左腿坏死被迫截肢。肇事方虽认全责,但两家医院均推诿称自己无过错,李某维权陷入困境。
同年夏天,孙某在某市级人民医院接受鼻内镜手术,术后当即左眼失明。家属焦急万分,医院却称这只是麻醉或并发症,迟迟不愿承担责任。
这两起案件均由河北世纪方舟
律师事务所的马肖萌律师接手。马肖萌律师毕业于华北煤炭医学院医事法学专业,后就读于河北大学研究生诉讼法学专业,还参加了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院举办的相关论坛和培训班,具备医学和法学双重知识背景,执业期间以代理
医疗损害纠纷案件为主。
接手李某的案件后,马肖萌律师直击核心问题,锁定“诊疗过错”与“截肢后果”的因果关系。第一步推动
司法鉴定,初期医院以“肇事方全责”为由阻挠,马肖萌律师多次与
法院沟通,援引《
民法典》第1218条以及《创伤骨科感染诊疗指南》,论证“术后未排查感染、延误治疗”是导致截肢的关键因素。最终,
北京某司法鉴定中心认定第一家医院在“特异性感染识别、诊治”上存在过错,与截肢后果存在“轻微-次要因果”关系,同时完成了伤残、假肢配置鉴定,为索赔奠定了基础。
庭审中,两家医院抗辩“责任过高、无诊疗过错”。马肖萌律师当庭拆解证据,指出病历显示术后24小时未查血常规、C反应蛋白等感染指标;第二家医院入院时患者患肢已“腐臭、无知觉”,证明第一家医院延误治疗导致感染失控;鉴定意见明确“过错与截肢关联”。结合法律规定,马肖萌律师主张第一家医院承担30%责任,肇事方(保险)在
交强险外补足。
在孙某的案件中,核心难点在于医院否认诊疗过错,主张责任比例不超过50%。马肖萌律师深知医疗纠纷的胜负关键在于“鉴定意见”,第一时间协助家属申请司法鉴定,并委托
天津某司法鉴定中心介入。其团队重点梳理术前检查、术中操作、术后观察记录,结合《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学》诊疗规范,精准指出医院在“术前风险评估不足、术后未及时排查视神经损害”等关键节点存在明显过错。最终,鉴定机构明确认定医院诊疗行为与孙某左眼五级伤残(盲目5级)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建议医院承担80%赔偿责任。
庭审阶段,医院仍坚持“责任比例过高”,马肖萌律师当庭出示三组铁证:术后立即出现的视力丧失症状,证明损害发生迅速;病历中未记录视神经功能评估,违反术后观察义务;鉴定专家出庭作证,确认“若及时干预可避免永久性失明”。马肖萌律师结合《民法典》第1218条、第1222条,系统论证医院过错与损害后果的“直接性、严重性、不可逆性”,瓦解对方抗辩逻辑。
最终,李某案法院判决第一家医院赔偿128148.12元,肇事方保险在医疗责任险限额内赔30万元,合计获赔超128万。孙某案法院完全采信鉴定意见及马肖萌律师一方的主张,判决医院承担80%赔偿责任,核定各项损失414,657.13元,扣除垫付费用后,赔偿328,380.15元。
马肖萌律师凭借自身医学和法学的双重知识背景,在医疗纠纷案件中,从推动司法鉴定到庭审质证,每一步都严谨对待,为当事人厘清事实、争取公正。她擅长为政府单位、大型国有企业、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服务,还为河北省血液中心、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等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在医疗纠纷、人身损害、
工伤、交通事故等
侵权案件,以及保险纠纷、
离婚继承纠纷、
合同纠纷等领域都有丰富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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