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夏天,孙某在某市级人民医院做完鼻内镜手术后左眼失明。医院推诿称是麻醉或并发症,不愿担责。马律师带领团队以“专业鉴定+法庭攻坚”双线作战,最终
法院完全采信鉴定意见及马律师一方主张,判决医院承担80%赔偿责任,核定各项损失414,657.13元,扣除垫付费用后,赔偿328,380.15元。
孙某原本以为只是一场普通的鼻息肉手术,在某市级人民医院接受鼻内镜手术。然而术后当即发现左眼失明,家属焦急万分。但医院却推诿称“只是麻醉或并发症”,迟迟不愿承担责任。孙某一家面对强势的医疗单位和模糊的诊疗过程,维权之路困难重重。
马律师深知医疗纠纷的胜负关键在于“鉴定意见”。接手案件后,他第一时间协助家属申请
司法鉴定,并委托
天津某司法鉴定中心介入。在鉴定过程中,其团队重点梳理术前检查、术中操作、术后观察记录,还结合《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学》诊疗规范,精准指出医院在“术前风险评估不足、术后未及时排查视神经损害”等关键节点存在明显过错。最终鉴定机构明确认定,医院诊疗行为与孙某左眼五级伤残(盲目5级)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建议医院承担80%赔偿责任。
到了庭审阶段,医院仍坚称“责任比例过高”。马律师当庭出示三组铁证:一是术后立即出现的视力丧失症状,证明损害发生迅速;二是病历中未记录视神经功能评估,违反术后观察义务;三是鉴定专家出庭作证,确认“若及时干预可避免永久性失明”。马律师还结合《
民法典》第1218条、第1222条,系统论证医院过错与损害后果的“直接性、严重性、不可逆性”,彻底瓦解对方抗辩逻辑。
在这起案件中,马律师凭借敏锐的洞察力,在复杂的诊疗过程中迅速锁定医院的关键过错,又以精准的判断力,主导了从启动鉴定、对抗异议,到庭审攻坚、申请执行的全程。他用专业把“医学黑箱”变成了“法律明账”,让患者的损失得到了应有的赔偿。
马律师毕业于华北煤炭医学院医事法学专业,后就读于
河北大学研究生诉讼法学专业,具有医学和法学双重知识背景。执业期间以代理
医疗损害纠纷案件为主,代理的医疗纠纷案件涉及多个科室。她还擅长为政府单位、大型国有企业、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服务,服务地区为河北
石家庄。在医疗纠纷、人身损害、
工伤、
交通事故等
侵权案件,以及保险纠纷、
离婚继承纠纷、
合同纠纷等领域都有丰富的经验,是一位值得信赖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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