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否也遇到了这些问题?今天就通过一个真实的医疗纠纷案例,来和大家聊聊常见的法律风险。有这样一起案件,患儿母亲孕期在某妇产医院建档并长期产检,首次建档便提示“轮状胎盘?球拍状胎盘?帆状胎盘?”等高危因素,这类胎盘异形易诱发早产及分娩时血管破裂导致胎儿缺氧窒息。然而,该医院并未给予足够重视,也未充分告知风险。产妇因早产临产入院,医院采取人工破膜经阴道分娩方式,致使患儿出生窒息,被诊断为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颅内出血等。原告认为被告存在诊疗过错,起诉要求赔偿损失及承担鉴定费、
诉讼费。其实这个案子反映出的几个问题,在医疗纠纷中很常见。
风险一:高风险孕产告知缺失
这类问题通常表现为,产检机构在面对帆状胎盘等高危因素时,没有书面明确告知孕妇及家属可能面临的风险,也未制定个体化的分娩方案。就像案例中的医院,明明知道胎盘异形可能带来严重后果,却没有采取应有的措施,只是简单带过,没有让产妇及其家属充分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可能产生的后果是,一旦出现不良后果,如胎儿缺氧窒息、发育迟缓等,医院极易被认定存在过错。因为法律规定,医院有义务向患者告知医疗风险和相应的解决方案,保障患者的知情权。在这种情况下,医院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患者的损失,包括医疗费、护理费、
残疾赔偿金等。
律师的正确做法是,重点关注医院在告知义务方面的缺失,主张医院未充分履行告知义务。例如在这个案件中,律师会依据相关法律,如《
民法典》的规定,要求以医院未书面明确告知风险这一点来推定其存在过错,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
风险二:分娩方式替代方案告知不足
通常表现为,医院在选择分娩方式时,没有将剖宫产等替代方案明确告知产妇及家属,仅仅推荐一种分娩方式,且没有记录在案。在这个案例里,医院直接采取了人工破膜经阴道分娩的方式,没有向产妇及家属提及剖宫产也是一种可选择的方式。
这可能侵犯产妇及家属的知情同意权,并且在出现医疗纠纷时,医院难以证明自己的决策是基于充分告知的基础上做出的。一旦
法院认定医院侵犯了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医院同样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可能需要赔偿患者因分娩方式不当造成的额外损失。
律师的做法是,主张医院未告知剖宫产替代方案,依据《民法典》第1219条推定其存在过错。通过收集相关证据,如病历、检查报告等,来证明医院在这方面的失职,为当事人在诉讼中争取有力的地位。
风险三:
起诉状赔偿金额虚高
这种情况表现为,原告在起诉状中提出的赔偿金额过高,且缺乏相应的鉴定依据。就像这个案例中,20年护理费加20年残疾赔偿金合计超230万元,但在起诉时并没有经过专业的鉴定来确定具体的损失金额。
可能的后果是,过高且缺乏依据的赔偿金额会削弱诉讼请求的可信度,让法官对原告的诉求产生质疑。也可能导致前期需要承担较高的案件受理费,增加当事人的经济负担。
律师的正确做法是,动态调整诉讼请求。在起诉状中先暂计合理金额,以降低案件受理费门槛。等鉴定结论出具后,再根据实际情况明确具体的损失金额,增加赔偿请求,这样既可以避免前期承担过高费用,又能保证诉求的合理性和可信度。
邓明晖律师,
北京市中闻(佛山)
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擅长医疗事故、交通事故、工伤等人身损害案件,以及房地产开发、建设工程纠纷和企业投融资、企业重组等领域。他在处理类似案件时经验丰富,如果你有相关法律需求,不妨向他寻求帮助。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