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提单能够出质,以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权利质权是指以出质人提供的财产权利为标的而设定的质权。权利质权具有与动产质权相同的一些特征,都是以担保债务履行和债权实现为目的,性质都是价值权、担保权。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以应收账款出质的,双方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质权合同。合同订立后,质权并不当然设立,双方当事人还须到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后质权才设立。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双方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质权合同。但合同订立后,质权并不当然设立。以基金份额出质的,应当到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权自登记时设立。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支票、本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可以出质的权利采取了列举的方式一一列出;除这些权利以外,其他权利均不得出质。按照法律的规定,可以出质的权利包括: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等。
1.质权须有效存在;2.出现实现质权的情形,即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3.债务人没有清偿债务,包括没有清偿全部债务和尚有部分债务没有清偿;4.对于未清偿的债务,非因债权人方面的原因而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