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应收账款出质后,出质人可以再行转让的情况除非是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否则出质人是不能再进行转让的。下面华律网小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应收账款出质后还能再转让吗?应收账款出质后,原则上出质人不得再行转让。《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五条第2

应收账款出质后出质人是否可以转让?应收账款出质后,出质人一般不能随意转让。因权利已质押给质权人,未经同意转让可能损害质权人利益;若合同约定且质权人同意可转让,但要遵循规定;实践中需综合判断,擅自转让可能担责。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应收账款是属于公司的一项债权,一般由于公司出售货物或者提供某些服务后,买方或者接受服务的一方没有支付货款或者服务费产生的,那么应收账款应否成为权利质权的客体?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质押可以为债务提供担保,而质押的标的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各种可依法转让的权利。应收账款是可以质押的标的之一,那么民法典的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的设立及转让限制有哪些规定?华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法律上,应收账款是一种债权,应收账款质押是一种权利质押。就《担保法》第七十五条承认的可以用于质押的权利品种看,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所代表的也是一种债权。这些债权与普通应收账款债权的区别在于,这些债权由于有一定的书面凭证作为记载而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