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小斌律师毕业于
福州大学,拥有学士学位,是
福建英合
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拥有13年执业经验。值得一提的是,他在2024年成为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第十三届会员。他擅长婚姻家事与财富传承、房地产与
建设工程等领域,执业以来主办大量民商事、非诉案件,积累了丰富经验。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他办理的一起涉及“竞业禁止”的
劳动争议案。
案件缘起:离职员工的“越界”行为
某某
公司主要在互联网平台直播销售盆景,张某某(化名)担任该公司直播运营部负责人,在职期间与公司签订了《员工
劳动合同》《
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然而,张某某(化名)在2023年底离职后,立刻在抖音平台直播销售盆景,这与某某公司的主营业务完全相同。某某公司发现后,委托林小斌律师团队对张某某(化名)的行为提起
劳动仲裁,要求张某某(化名)立即停止
侵权行为,按照《竞业禁止协议》继续履行
竞业限制义务,同时支付违约金及维权
律师费。
法理剖析:明确责任与义务
在实践中,雇员离职带走前雇主
商业秘密给雇主造成经济损失的事件屡见不鲜,平衡企业商业秘密与劳动者自主就业的关系成为劳动政策和法律面临的现实问题,“竞业限制协议”是解决这一问题的重要手段,但实际适用中争议颇多。
对于本案,林小斌律师团队进行了充分准备,收集了大量证据,并结合庭审情况发表意见。首先,张某某(化名)属于竞业限制的对象。他身为公司管理人员,岗位性质决定其负有保密义务,在工作中接触的资料属于商业秘密,且某某公司采取了保密措施,与他签订多份协议,明确他受竞业限制约束,应对商业秘密保密。其次,《竞业禁止协议》真实有效且已生效,依法具有约束力。最后,张某某(化名)的行为违反了《竞业限制协议》,严重损害了某某公司的合法权益,应承担违约责任并继续履行协议义务。庭后,律师团队还提供了相关判决案例作为参考。
漫长维权:历经多轮审判
这起案件历时一年多,经历了劳动仲裁、一审、二审。在整个过程中,林小斌律师团队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充分维护了某某公司的合法权益。最终,
法院支持了律师团队的观点,认定张某某(化名)违反竞业禁止约定,判决张某某(化名)在判决生效之日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按照《竞业禁止协议》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并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某某公司支付违约金及律师费。
案例启示:平衡权益与规范
竞业限制是一把“双刃剑”,在制度构建和纠纷处理中,应以社会公共利益为基点,平衡各方权益。这既需要法律规范确保其合法性,也需要立足实际考察其合理性,才能实现最佳的平衡状态和制度功效。林小斌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凭借专业的
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企业挽回了损失,保障了企业的合法权益,也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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