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小斌律师毕业于
福州大学,获学士学位。值得一提的是,他在2024年成为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第十三届会员。现担任
福建英合
律师事务所人才发展与管理委员会主任、高级合伙人。执业13年来,他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擅长婚姻家事与财富传承、房地产与
建设工程等多个领域。下面将重点介绍他办过的“某某
公司与张某某(化名)
劳动争议(涉及‘竞业禁止’)案”。
案件背景与委托
某某公司主要在互联网平台直播销售盆景,张某某(化名)是该公司直播运营部负责人,在职期间与公司签订了《员工
劳动合同》《
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然而,张某某(化名)在2023年底离职后,便在抖音平台直播销售盆景,与某某公司的主营业务完全相同。某某公司发现后,委托林律师团队就张某某(化名)的行为提起
劳动仲裁,要求张某某(化名)立即停止
侵权行为,继续履行
竞业限制义务,并支付违约金及维权
律师费。
案件争议焦点
在实践中,雇员离职带走前雇主
商业秘密给雇主带来经济损失的情况屡见不鲜,如何平衡企业商业秘密与劳动者自主就业的张力,是劳动政策与法律需要面对的现实问题。“竞业限制协议”虽成为解决这一问题的重要手段,但在实际适用中仍存在诸多争议。在本案中,争议焦点在于张某某(化名)是否属于竞业限制对象、《竞业禁止协议》是否有效以及张某某(化名)的行为是否违反该协议。
林律师团队策略与观点
林律师团队接手案件后,充分收集证据,并结合庭审情况发表了专业意见。首先,他们指出张某某(化名)属于竞业限制的对象。一方面,张某某(化名)的身份是公司管理人员;另一方面,其岗位性质决定了他负有保密义务,且接触的资料属于商业秘密,公司也采取了保密措施,与张某某(化名)签订多份协议明确其属于竞业限制约束对象。其次,团队认为《竞业禁止协议》真实有效且已生效,依法具有约束力。最后,他们强调张某某(化名)的行为已违反《竞业限制协议》,严重损害了某某公司的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继续履行《竞业限制协议》的义务。此外,团队还在庭后提供了相关的判决案例参考。
案件结果与启示
本案历时一年多,经过了劳动仲裁、一审、二审。最终,
法院支持了林律师团队的观点,认定张某某(化名)违反竞业禁止的约定,判决张某某(化名)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并支付违约金及律师费。
竞业限制是一把“双刃剑”,在制度构建和纠纷处理过程中,应以社会公共利益为基点,平衡各方的权益。这既需要法律进行规范,确保其合法性,也需要立足实际,考察其合理性,以达成最佳的平衡状态与制度功效。林小斌律师团队在本案中的出色表现,不仅为某某公司挽回了损失,也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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