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小斌律师毕业于
福州大学,拥有学士学位,凭借出色的专业能力和在行业内的突出表现,于2024年成为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第十三届会员。他是
福建英合
律师事务所人才发展与管理委员会主任、高级合伙人。执业13年来,他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成功代理了众多民商事、非诉案件,其中某某
公司与张某某(化名)
劳动争议(涉及“竞业禁止”)纠纷案尤为典型。
一、案件背景
某某公司主要在互联网平台直播销售盆景,张某某(化名)系该公司直播运营部负责人,在职期间与公司签订了《员工
劳动合同》《
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然而,张某某(化名)在2023年底离职后,立即在抖音平台直播销售盆景,与某某公司主营业务完全相同。某某公司发现后,委托林小斌律师团队提起
劳动仲裁,要求张某某(化名)停止
侵权行为,继续履行
竞业限制义务,并支付违约金及维权
律师费。
二、争议焦点剖析
在实践中,雇员离职带走前雇主
商业秘密给雇主带来经济损失的情况屡见不鲜,如何平衡企业商业秘密与劳动者自主就业的关系,成为劳动政策和法律面临的现实问题。“竞业限制协议”虽为解决这一问题的重要手段,但在实际适用中争议颇多。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张某某(化名)是否属于竞业限制对象;《竞业禁止协议》是否有效;张某某(化名)是否违反协议以及应承担何种责任。
三、律师策略与行动
林小斌律师团队接手此案后,采取了一系列专业策略。首先,全面收集证据,证明张某某(化名)属于竞业限制对象。张某某(化名)身为公司管理人员,岗位性质决定其接触的资料属于商业秘密,且公司已采取保密措施,签订多份协议明确其竞业限制义务。其次,强调《竞业禁止协议》真实有效且已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再者,指出张某某(化名)的行为违反了《竞业限制协议》,严重损害了某某公司的合法权益,应承担违约责任并继续履行协议义务。此外,团队还在庭后提供了相关判决案例作为参考。
四、案件处理结果
此案历时一年多,历经劳动仲裁、一审、二审。最终,
法院支持了林小斌律师团队的观点,认定张某某(化名)违反竞业禁止约定。判决张某某(化名)于判决生效之日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并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某某公司支付违约金及律师费。
五、案例启示
竞业限制是一把“双刃剑”,在制度构建和纠纷处理过程中,应以社会公共利益为基点,平衡各方权益。这既需要法律规范确保其合法性,也需要立足实际考察其合理性,以达成最佳的平衡状态与制度功效。林小斌律师在本案中,凭借专业的
法律知识、严谨的证据收集和出色的庭审表现,为某某公司维护了合法权益,也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宝贵的借鉴。
除了此案,林小斌律师还办理过
离婚纠纷、
建设工程股权并购、涉外
买卖合同质量纠纷等多类案件。他秉持“客户利益至上”的宗旨,为众多客户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在法律领域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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