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小斌律师,拥有
福州大学学士学位,执业于
福建英合
律师事务所,是该所高级合伙人。值得一提的是,他在2024年成为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第十三届会员,这份荣誉彰显了他在专业领域以及商业领域的卓越能力与影响力。
执业13年来,他深耕民商事、非诉案件领域,积累了丰富经验。近期,他成功代理了
厦门xx贸易有限
公司与国外企业的涉外
买卖合同质量纠纷,充分展现了其专业素养和精湛的办案能力。
案件背景:复杂的贸易纠葛
2021年8月23日,厦门xx贸易有限公司(申请人)与国外企业(被申请人)签订《销售确认书》,约定申请人出售鲜胡萝卜给被申请人,数量12444箱,总售价40816.32美元。付款方式为买方凭副本
提单向卖方支付40%,其余60%尾款在货物到达目的港后7天内支付,还对货物质量、所有权、索赔等事项作出明确规定。货物于2021年10月11日到达目的地港,被申请人在支付首期款后,以货物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绝支付剩余60%货款24489.79美元,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争议剖析:多方面法律焦点
合同效力与法律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143条,《销售确认书》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具有法律约束力。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仲裁法》,双方在确认书中约定将争议提交中国厦门
仲裁委员会仲裁,适用中国法律管辖。
违约欠款事实:按照《销售确认书》,被申请人应在货物到达目的港后7天内支付60%尾款。案涉货物于2021年10月11日到港,被申请人最迟应在2021年11月19日前付款,但未履行,构成违约,需承担支付货款及逾期付款利息的责任。
索赔期限问题:《销售确认书》规定,如出现品质差异,买方应在货物到达目的港后3天内提出索赔,并附有正式第三方书面证据。案涉货物10月11日到港,被申请人10月16日提出质量问题,10月26日才提交报告,超过了合同约定的索赔期限,无权索赔扣款。
货物质量问题:《销售确认书》允许货物腐烂、发霉等质量问题在总量的3%之内,且货物装船后的风险由买方承担。检验机构报告显示仅80箱存在质量问题,未超过总货物数量的3%。货物开箱检验后出现质量问题,可能是被申请人未及时提货导致,或运输过程中发生变化,若属后者,申请人依据合同约定免责。
办案策略:全面细致的应对
调查取证:林律师团队首先向申请人问询案件整体情况,收集双方往来电子邮件、检验报告等证据材料。对贸易合同详细审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质量标准、验收程序和索赔期限。收集双方往来函电中关于货物质量问题的证据,判断案件事实和证据情况。经查阅发现,被申请人拖延支付货款、超索赔期限提出索赔、私下低价处置货物等行为违反合同约定。
法律检索:团队进行了全面的法律检索,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为案件提供坚实的法律依据。
案件结果:客户权益的有力维护
2022年6月16日,厦门仲裁委员会受理此案,被申请人未出庭答辩,缺席审理。2022年12月20日,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书》,支持了申请人大部分仲裁请求。林律师团队通过专业的法律分析和充分的证据准备,成功维护了厦门xx贸易有限公司的合法权益。
此次案件的成功代理,不仅体现了林小斌律师在涉外贸易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也彰显了获“2024年成为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第十三届会员”这一荣誉实至名归,更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借鉴。在涉外贸易中,明确合同条款、及时收集证据、准确适用法律是维护自身权益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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