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力待定合同构成无效后这样处理:1、返还财产,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2、折价补偿,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不能返还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效力待定合同构成要件有以下这些:一是合同有成立效力,但无效果效力;二是合同存在缺陷但可以修正;三是必须属于《合同法》规定的三种情况,与附期限附条件、可撤销可变更合有严格区别。
可以催告代理人追认,不追认则可以撤销。效力待定合同追认期限是一个月。即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效力待定的合同可以这样处理:1、效力待定的合同变为有效的合同,效力待定的合同的确定,取决于享有追认权的第三人在一定的期限内的追认。2、效力待定的合同变为无效合同,如果效力待定的合同没有经过追人权人的追认或者追认权人拒绝追认,合同就自始无效。
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签订的合同,如果法律上代理人进行确认,认为合同是有效的,那合同就能生效。如果签订的是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来说纯利益的合同,不经过追认也可以生效。
对于合同效力待定的情况可以这样处理:1、有权人可以行使追认权,使效力待定的合同变为确定有效的合同,追认权的行使一般以明示的方式作出。2、法律赋予相对人两项权利,即催告权与撤销权。
这样处理合同效力待定:1、有权人行使追认权,使效力待定的合同变为确定有效的合同,追认权的行使一般以明示的方式作出。2、法律赋予相对人两项权利,即催告权与撤销权。
1、效力待定合同主要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生效与否尚未明确,需要经过补正方可生效,在一定时期不予补正则视为无效的合同。2、处理方式是,效力待定合同只有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效力待定合同这样处理:(一)追认,合同生效。所谓追认是指法定代理人明确无误的表示,同意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与他人签订的合同。(二)撤销,合同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