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合同效力待定的情况可以这样处理:1、有权人可以行使追认权,使效力待定的合同变为确定有效的合同,追认权的行使一般以明示的方式作出。2、法律赋予相对人两项权利,即催告权与撤销权。
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签订的合同,如果法律上代理人进行确认,认为合同是有效的,那合同就能生效。如果签订的是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来说纯利益的合同,不经过追认也可以生效。
可以催告代理人追认,不追认则可以撤销。效力待定合同追认期限是一个月。即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这样处理合同效力待定:1、有权人行使追认权,使效力待定的合同变为确定有效的合同,追认权的行使一般以明示的方式作出。2、法律赋予相对人两项权利,即催告权与撤销权。
1、效力待定合同主要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生效与否尚未明确,需要经过补正方可生效,在一定时期不予补正则视为无效的合同。2、处理方式是,效力待定合同只有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效力待定合同违约可以采用以下方式处理:1、继续履行合同;2、支付违约金;3、赔偿损失;4、履行定金罚则。除了上述前4种方式以外,当事人还可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性质采用其它的救济措施。
效力待定合同这样处理:(一)追认,合同生效。所谓追认是指法定代理人明确无误的表示,同意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与他人签订的合同。(二)撤销,合同不生效。
对效力待定的买卖合同可以这样处理:1、有权人可以行使追认权,使效力待定的合同变为确定有效的合同,追认权的行使一般以明示的方式作出。2、法律赋予相对人两项权利,即催告权与撤销权。
(1)向对方法定代理人行使催告权,要求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若相对方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是为拒绝追认;(2)等待对方法定代理人追认;(3)在相对方法定代理人追认前,行使撤销权,向对方发出撤销买卖合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