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力待定的合同可以这样处理:1、效力待定的合同变为有效的合同,效力待定的合同的确定,取决于享有追认权的第三人在一定的期限内的追认。2、效力待定的合同变为无效合同,如果效力待定的合同没有经过追人权人的追认或者追认权人拒绝追认,合同就自始无效。
对于合同效力待定的情况可以这样处理:1、有权人可以行使追认权,使效力待定的合同变为确定有效的合同,追认权的行使一般以明示的方式作出。2、法律赋予相对人两项权利,即催告权与撤销权。
可以催告代理人追认,不追认则可以撤销。效力待定合同追认期限是一个月。即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1、效力待定合同主要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生效与否尚未明确,需要经过补正方可生效,在一定时期不予补正则视为无效的合同。2、处理方式是,效力待定合同只有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这样处理合同效力待定:1、有权人行使追认权,使效力待定的合同变为确定有效的合同,追认权的行使一般以明示的方式作出。2、法律赋予相对人两项权利,即催告权与撤销权。
效力待定合同这样处理:(一)追认,合同生效。所谓追认是指法定代理人明确无误的表示,同意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与他人签订的合同。(二)撤销,合同不生效。
效力待定合同违约可以采用以下方式处理:1、继续履行合同;2、支付违约金;3、赔偿损失;4、履行定金罚则。除了上述前4种方式以外,当事人还可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性质采用其它的救济措施。
对效力待定的买卖合同可以这样处理:1、有权人可以行使追认权,使效力待定的合同变为确定有效的合同,追认权的行使一般以明示的方式作出。2、法律赋予相对人两项权利,即催告权与撤销权。
(1)向对方法定代理人行使催告权,要求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若相对方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是为拒绝追认;(2)等待对方法定代理人追认;(3)在相对方法定代理人追认前,行使撤销权,向对方发出撤销买卖合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