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上户口随父亲还是随母亲没有强制的规定,新生儿或孩子在上户口的时候,是可以跟着父亲或母亲任意一方的户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管理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如果是协议离婚,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处;先告知户籍民警要进行离婚后小孩户口办理,需要带好申请材料。孩子已上户口,要办理户口迁移的话,只需要将小孩的户口本、出生证、夫妻户口本到夫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出。
父母离婚,孩子判给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如果孩子归父或母一方抚养,这一方需要把户口迁出的,孩子的户口页跟随迁出,如果这方户口不动的,由另一方迁出,那么孩子的户口就不需要迁出。
居民与外地或本市农业户口以及两区三县非农业户口的妇女结婚,婚后女方在津居住,年龄在30周岁以上,或年龄不足30周岁但子女应上小学的,以及1997年以后出生的子女已随母落户的,准予子女投父落户。
申请人落户天津后,配偶、孩子可以通过随迁或投靠的方式落户天津。同步随迁:申请人办理落户的同时办理家属(子女)落户。投靠落户:申请人落户天津后再办理家属(子女)落户。
1、写一户口迁移报告,说明迁移理由,附上结婚证复印件,到女方村里(居委会)签署同意接收意见,再到乡镇(办事处)签署意见盖章。2、带上女方村里(居委会)乡镇(办事处)签署了意见的报告和结婚证到女方所在地派出所开具同意接收证明。
以购房入户的方式迁入,子女等直属亲戚可以随迁。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办理入户。
孩子随迁落户需求父(母)落户天津,孩子跟随父(母)把户口迁过去,未满18周岁的孩子不能独自立户。(1)请求人在津具有合法波动住所(非个人户口);(2)孩子年龄在18周岁以下(不含18周岁)。
由孩子的父或母带齐结婚证、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新生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其父或其母的户口簿,在小孩出生一个月内,到任何一方的当地派出所的户证部办理入户。非婚生育的新生婴儿,需随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落户的,须提供法院判定归父亲抚养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