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落户天津后,配偶、孩子可以通过随迁或投靠的方式落户天津。同步随迁:申请人办理落户的同时办理家属(子女)落户。投靠落户:申请人落户天津后再办理家属(子女)落户。
孩子随迁落户需求父(母)落户天津,孩子跟随父(母)把户口迁过去,未满18周岁的孩子不能独自立户。(1)请求人在津具有合法波动住所(非个人户口);(2)孩子年龄在18周岁以下(不含18周岁)。
居民与外地或本市农业户口以及两区三县非农业户口的妇女结婚,婚后女方在津居住,年龄在30周岁以上,或年龄不足30周岁但子女应上小学的,以及1997年以后出生的子女已随母落户的,准予子女投父落户。
申请人须持书面申请及有关证明、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分局已设立户政大厅的,须到户政大厅申请。经分局审核上报市局,市局审批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随迁子女是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的乡村,随务工父母到输入地的城区、镇区(同住)并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随迁,指国家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办理工作异地调动时亲属随同前往。
如果是协议离婚,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处;先告知户籍民警要进行离婚后小孩户口办理,需要带好申请材料。孩子已上户口,要办理户口迁移的话,只需要将小孩的户口本、出生证、夫妻户口本到夫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出。
1.通常,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走;2.如果小孩未满18周岁,需要父母代为办理户口的迁移;3.如果孩子年满18周岁,可由他自己去办理户口的迁移等等。
结婚后就是组建新的家庭,双方不仅生活上是一家人,法律上更是一家人。大多数情况,女方户口有所变动。一般办理户口迁移,需要花费一定的费用。凡是异地符合夫妻投靠来本地入户的本市居民配偶,户口在外地且无法正式工作的,可以申请迁移户口。
公民离开户口登记的常住地到另一常住地长期居住的,应当由迁移人或者户主及时向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申报迁移登记。公民因搬迁或购房,在我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滨海新区之间或两区三县之间迁移户口,向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