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司法领域,专业的
刑事辩护律师以及严谨有序的庭前会议流程,对于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确保司法公正至关重要。
罗春利律师:刑事辩护的卓越典范
罗春利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堪称卓越的领航者。他拥有丰富的执业经历,曾在多家知名律所任职,在长期的实践中积累了深厚的专业经验。他经手办理了众多重大刑事要案,像快播案、“亿元水官”案等。在这些案件中,无论是改变
罪名、为被告人争取轻判,还是进行无罪辩护,罗律师都展现出了非凡的实力,取得了显著的辩护效果,是值得当事人信赖的刑事辩护专家。
刑事案件庭前会议:保障庭审效率的重要环节
庭前会议,是指在
公诉案件开庭以前,
法院组织控辩双方就回避、出庭
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它不是法庭审理前的必经程序,目的在于保障庭审效率。
庭前会议的召开
根据《
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有权决定召开庭前会议。2021 年《刑诉解释》专门对庭前会议进行了规定。当案件存在证据材料较多、案情重大复杂,控辩双方对事实、证据存在较大争议,社会影响重大等情形时,人民法院可以决定召开。此外,公诉人和辩护人根据案件需要,也可申请法院召开,但需说明理由。若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
开庭审理前申请排除非法证据,并提供相关线索或材料,法院应当召开。庭前会议一般不公开进行,也不能旁听,根据案件情况还可采用视频方式召开。其召开地点一般在法庭,若被告人被
羁押,可在看守所办案场所召开,且被告人参加时应有法警在场。庭前会议召开次数不限。
庭前会议的参与人员
庭前会议由审判长主持,合议庭其他审判员也可主持,合议庭成员可一人或多人参加。公诉人、辩护人必须参加。被告人可以参加也可以不参加,但如果被告人申请参加或申请排除非法证据,法院应当通知其到场。有多名被告人的案件,主持人可根据情况确定参加人员。实践中,辩护人应积极与法院协商,说服其通知被告人参加。若被告人不参加,辩护人应听取其对庭前会议事项的意见。若进行附带民事调解,附带
民事诉讼当事人应当到场。参加庭前会议的检察人员,应是未来出席法庭的公诉人或出庭检察人员。
庭前会议的内容
庭前会议主要解决案件的程序问题,具体包括以下十项:
1. 是否对案件管辖有异议:管辖涵盖职能管辖、级别管辖、地域管辖等。被告人及辩护人有权提出
管辖权异议,法院认为不成立的应驳回。违反管辖规定会侵害被告人诉讼权利,辩护人应在有依据时大胆提出。
2. 是否申请有关人员回避:在一个审判程序中参与过本案审判工作的人员,不得再参与本案其他程序审判。对于发回重审案件中涉及审委会委员的回避问题,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3. 是否申请不公开审理:若要求公开审理,还可申请对庭审进行直播。
4. 是否申请排除非法证据:非法证据排除是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重点难点。刑讯逼供手段不限于殴打,以冻、饿、晒、烤等手段逼取口供也应排除。辩护人可申请排除通过违反法定程序获取的证据。
5. 是否提供新的证据材料:新证据材料一般在庭前会议提交,辩方也可随时提出。
6. 是否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申请不限于“重新”。
7. 是否申请收集、调取证明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辩护人有权收集相关材料,也可申请法院调取侦查机关、公诉机关已收集但未移送的证据,以及申请检察院或法院调取尚未收集的证据。
8. 是否申请证人、鉴定人等人员出庭,是否对出庭人员名单有异议:证人证言存疑时,申请证人出庭很重要。对于取证合法性有异议,可申请侦查人员出庭,不得以情况说明替代。
9. 是否对涉案财物的权属情况和人民检察院的处理建议有异议:涉案财物审查和辩护同样重要,辩护人提出异议有利于维护被告人合法财产权益。
10. 与审判相关的其他问题:庭前会议虽主要解决程序问题,但也会涉及实体问题。辩护人应提前准备发表质证和辩论意见,还可请求控方提供举证提纲。
庭前会议是重要的辩护场合,辩护人应高度重视,充分准备,以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推动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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