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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劳动合同仲裁时效的规定是什么

2020.12.24 劳动纠纷 1502人浏览举报
解析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报告编号:NO.2020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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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琴

湖北顺鹏律师事务所

李琴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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