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分割难题,李律师精准破局
在第一个案例中,原告陈某还是个16岁的未成年人。他的父亲陈某甲在2015年8月病故,留下了建行存款、庞大集团股票2.4万股及售股款等财产。陈某想和继母陈某某、祖母杨某某均分这些遗产,可事情哪有那么简单。被告陈某某主张部分财产属于
夫妻共同财产,还提出
丧葬费应该扣除;祖母杨某某也对房产及保险金的归属提出了意见。陈某年纪尚小,面对这样复杂的局面,心里充满了焦虑和无助,不知道自己的权益能否得到保障。
李丹律师接手这个案子后,没有急于求成。他先是详细了解了案件的来龙去脉,向当事人及其家属耐心询问每一个细节。然后,他开始逐条梳理相关的证据材料,仔细分析夫妻共同财产和
法定继承的适用规则。这里为大家普及一则相关
法律知识点: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像本案中,银行存款12239.84元、股票2.4万股及售股款260843元都是在陈某甲和陈某某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所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李律师根据法律规定,先析出50%归配偶陈某某,剩余50%作为遗产由三个继承人(陈某、陈某某、杨某某)均等继承。对于丧葬费用,李律师明确指出这属于继承人的义务,不应该从遗产中扣除。因为原告陈某在诉讼中没有主张分割房产及保险金,所以
法院也不予处理。最终,法院判决陈某某分得存款182055元、股票16000股;陈某与杨某某各继承存款45514元、股票4000股。陈某某须于判决生效十日内分别支付二人45514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三方按比例承担。这个判决保障了未成年继承人陈某的权益,也让整个遗产分割有了一个公正合理的结果。
房产产权确认,李律师助力维权
另一个案例中,原告A想确认
福州市
台江区XX街XX号房屋15/16产权份额归自己所有。这处房屋原是其祖父母共有,祖父母去世后,2008年生效判决确认原告祖母享有15/16份额,原告父亲享有1/16份额。2009年8月7日,祖母经福州市台江区
公证处公证,将15/16份额无偿赠与原告,原告当场接受。然而,事情并非一帆风顺。虽然有公证和相关判决,但要真正确认产权,还是面临着一些挑战。
李丹律师在办理这个案子时,充分发挥了他的专业能力。他认真收集和整理了原告提交的
房产证、2008年及2015年生效判决书、
赠与合同公证书、
死亡证明等证据。庭审中,被告C对事实无异议,但其余八名被告经合法传唤未到庭,也未答辩。李律师深知这些证据的重要性,他在法庭上清晰地阐述了赠与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这里再为大家普及一个法律知识点:经公证的赠与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有效,受赠人依法取得赠与财产所有权。
法院依据相关法律,判决讼争房屋15/16产权份额归原告A所有;案件受理费6430元由原告自愿承担;对缺席被告依法缺席判决。这个判决让原告A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
专业服务,为当事人带来希望
这两个案例充分展现了李丹律师的专业素养和敬业精神。在面对复杂的法律纠纷时,他总能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找到最佳的解决方案。不论是遗产分割还是房产产权确认,他都能精准把握法律要点,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
对于那些正在面临类似法律困境的人来说,李丹律师的成功案例无疑是一颗“定心丸”。它告诉大家,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要惊慌失措,只要找到专业的律师,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就有可能迎来公正合理的结果。李丹律师用他的实际行动证明了,法律是公平正义的守护者,只要坚定信念,就能在法律的框架内解决问题,让生活重新回到正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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