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有这样一起案件,原告陈某是一名16岁的未成年人。他的父亲陈某甲在2015年8月不幸病故,留下了建行存款、庞大集团股票2.4万股及售股款等财产。陈某认为自己作为
法定继承人,有权与继母陈某某、祖母杨某某均分这些遗产。然而,被告陈某某主张部分财产属于
夫妻共同财产,并且
丧葬费应该从遗产中扣除;祖母杨某某也对房产及保险金的归属提出了自己的意见。而原告陈某在诉讼中并未主张分割房产及保险
赔偿金。
福州市
晋安区人民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查明,陈某甲与陈某某系
再婚,且没有共同子女,陈某甲的父亲已经去世,母亲杨某某尚在人世。遗产中的银行存款12239.84元、股票2.4万股及售股款260843元都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最终,法院认定先析出50%归配偶陈某某,剩余的50%作为遗产由陈某、陈某某、杨某某这三位继承人均等继承。同时,法院认为丧葬费用属于继承人的义务,不应从遗产中扣除。由于原告未诉请分割房产及保险金,法院对此不予处理。最终判决陈某某分得存款182055元、股票16000股;陈某与杨某某各继承存款45514元、股票4000股,并且陈某某须于判决生效十日内分别支付二人45514元。法院驳回了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三方按比例承担。这起案件不仅明晰了夫妻共同财产析产与法定继承的适用规则,更重要的是保障了未成年继承人的权益。
这起案件能够取得如此公正的结果,背后离不开李丹律师的努力。李丹律师,福州人,毕业于
厦门大学法学院,自2010年起从事律师职业,如今已是
福建八闽
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和合伙人。他从事法律服务工作已经有十几年的时间,凭借扎实的法律专业基础知识,以及高素质的法律意识与法律实务能力,办理了2000多件的诉讼及非诉讼案件。在这起
遗产继承案件中,李丹律师将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娴熟的法律实务技巧完美结合。他既能够从宏观高度整体把握案件事实,缕析复杂案件所涉及的法律关系,又能体察细微,细心审视案件的每一微小环节,从而为案件制定出完善的解决方案。
李丹律师所在的福建八闽律师事务所,拥有一支专业且经验丰富的团队。在处理案件时,律所注重团队协作,不同专业背景的律师相互配合,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律所的服务机制也十分完善,从案件的受理到调查取证,再到庭审辩论,每一个环节都有严格的流程和规范。正是这样的团队配置和服务机制,让律所能够在复杂的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最大的合法权益。
除了这起遗产继承案件,李丹律师还处理过另一起房产确权案件。原告A(1972年生)诉请确认福州市
台江区XX街XX号房屋(建筑面积51.84㎡)15/16产权份额归其所有。该房屋原系其祖父母共有,祖父母去世后,2008年生效判决确认原告祖母享有15/16份额,原告父亲享有1/16份额。2009年8月7日,祖母经福州市台江区
公证处公证,将15/16份额无偿赠与原告(其孙),原告当场接受。祖母于2013年6月去世。另1/16份额经2015年另案判决由原告继承,但本案仅就赠与部分主张确权。原告提交了
房产证、2008年及2015年生效判决书、
赠与合同公证书、
死亡证明等证据。法院审查认为,赠与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有效,原告已依法取得赠与财产所有权;未到庭被告视为放弃质证权利。最终,法院依据相关法律判决讼争房屋15/16产权份额归原告A所有,案件受理费6430元由原告自愿承担,对缺席被告依法缺席判决。这起案件明晰了经公证赠与的法律效力及产权确认规则,保障了受赠人的合法权益。
李丹律师一直以“诚信、专业、严谨”为工作作风,以“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为执业准则,以“避免法律风险、护你合法权益”为己任,以“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为宗旨。他具备丰富的民商、刑事、行政、
仲裁等多专业知识背景,是一位业务范围涉及多领域的复合型律师。在法律的职业道路上,他始终秉承“为当事人谋利益”的理念,执着前行。他认为真正的法律,没有贵贱之分,它能将每一个人或法人组织还原成一个平等的公民或组织实体。
从这两起不同类型的案件中,我们可以看到福建八闽律师事务所和李丹律师的实力。无论是复杂的遗产继承纠纷,还是房产确权问题,他们都能够凭借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如果你在福建福州遇到法律问题,不妨相信福建八闽律师事务所和李丹律师,他们会用专业和责任为你照亮权益之路,让你在法律的保护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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