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肝癌手术损害案中,一审
法院以“原告未提交鉴定意见,举证不足”为由驳回全部诉请。邓庆奋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梳理案情,发现一审法院在患方已明确提出鉴定申请的情况下,未依法委托
医疗损害鉴定,径直以“举证不足”驳回诉请,构成严重程序违法。在二审中,邓律师以此为上诉核心理由,梅州中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为后续实体审理扫清了障碍。这就好比在黑暗中找到了一盏明灯,为案件的转机指明了方向。
重审阶段,邓律师采取了“鉴定+保全”双轨并行的策略。在证据保全方面,他申请法院封存全部病历,固定“病历签名缺失、术中记录矛盾”等瑕疵证据,防止医院补正或隐匿。这就像是给案件的证据上了一把锁,确保了证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同时,他启动鉴定,申请法院委托广东通济
司法鉴定中心进行医疗过错与因果关系鉴定。在法律对抗上,针对医院“拒尸检即免责”的抗辩,邓律师援引《
民法典》第1218条及《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第26条,论证“尸检不是医疗过错鉴定的唯一前提”,成功排除医院免责主张。这种双轨并行的策略,为案件的胜诉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023年2月8日,鉴定意见认定医方存在术前评估不足、替代方案告知不充分、术中止血处置欠及时的过错,与患者死亡存在因果关系,原因力大小为“次要”。庭审中,医院坚持至多10%补偿比例(约5万余元)。邓律师则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强调鉴定意见已依据完整病历得出明确结论,法院应依法采信,并结合医院“原则性错误”,请求按44%比例赔偿约40万元。最终,法院判决医院承担20%赔偿责任,赔偿原告198,289.01元。邓律师的据理力争,为患者家属争取到了更高的
赔偿金额。
再看中药肾损害维权案,当事人王X因服用某医院开具的中药后引发严重肾损害,最终发展为尿毒症并接受肾移植手术。此案历经一审败诉、发回重审、二审上诉等多重波折,从立案到终审耗时整整十年,当事人索赔金额超620万元,多家鉴定机构因“涉及中医中药评价”退案,维权陷入绝境。邓庆奋律师凭借医学专业背景,直击案件关键违法点,揭露医院超范围执业、医师无中医执业资质开具中药处方的核心过错,同时紧扣医院未履行告知义务、拒绝提供中药合格证明等程序瑕疵,依据《
侵权责任法》成功构建过错推定论证体系,扭转举证弱势。面对鉴定退案困境,邓律师创新举证思路,整合权威医学论著证明患者症状与马兜铃酸肾病病理特征高度吻合,引入多起类似生效判决强化法律适用说服力,深挖电子病历修改痕迹缺失等瑕疵,通过司法鉴定申请固定证据,最终打破“无鉴定即无因果关系”的维权僵局。针对原审程序违法及医院抗辩漏洞,邓律师逐一拆解反驳,全面梳理13项赔偿项目,精准核算后续抗排斥治疗费等核心损失。最终,二审法院撤销原审全部驳回判决,为当事人争取到超130万元赔偿。
邓庆奋律师,广东才源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律师,执业年限11年,同时担任东莞市律协医疗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他毕业于中山大学、广东医科大学,拥有法学+医学双学位,是业内稀缺的复合型专业律师。执业以来,核心专注医疗损害纠纷、医美纠纷、工伤职业病理赔、交通事故、公司法律顾问、刑事辩护等领域,尤其在医疗纠纷维权领域造诣深厚、成果卓著。他秉持“证据先行、精细化办案,诉诉机会只有一次”的核心办案理念,办案严谨细致、逻辑缜密,擅长突破鉴定僵局、打破免责抗辩、扭转不利局面,始终以最大化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目标。如果你在医疗纠纷、交通事故、工伤职业病理赔等方面有法律需求,不妨寻求邓庆奋律师的帮助,他将凭借扎实的医学功底、专业的法律素养、丰富的庭审经验,为你提供精准、高效、可靠的法律服务。其执业机构为广东才源律师事务所,服务地区为广东惠州,联系地址为东莞市莞城街道兴塘社区美峰路8号广东智慧广电数字产业中心(新楼)1栋8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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