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某木业
公司在与
杭州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的
工程款纠纷中,起初陷入困境。原告按合同完成施工并交付结算资料后,被告却长期不结算、不付款,还以各种理由推诿。同时,在另一起
建设工程纠纷中,原告同样面临着被告反诉、工程款难以认定等难题。不过,当这些案件交到顾英彦律师手中后,情况有了转机。
顾英彦律师是
江苏江海明珠
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拥有法学学士学位,还是江苏省律师协会会员。他执业已有5年,在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事、
交通事故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他曾为多家全国五百强建筑公司提供法律意见和法律服务,还积极投身
法律援助服务,受当地司法局委派担任村居法律顾问。他始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承诺在每个案件中都尽最大努力维护当事人的权益。
在深圳某木业公司与杭州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工程款纠纷案件中,原告委托顾英彦律师向
法院提起诉讼,提出了三项诉讼请求,包括要求被告一支付工程款及资金占用费、被告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以及被告承担
诉讼费和保全费。顾英彦律师接手案件后,围绕几个核心问题展开诉讼。首先,他明确指出原告已完成施工并经被告一验收合格,且已将结算资料交付被告一。这是案件的基础事实,为后续的诉讼提供了有力支撑。其次,他强调被告一收到结算材料后长期不结算、不提出异议,应视为认可原告提出的结算金额。这一观点是基于法律规定和行业惯例,合理地为原告争取权益。再者,他指出被告一以未开具发票为由拒绝付款缺乏合同依据,有力地反驳了被告的抗辩理由。最后,他认为被告二作为被告一的唯一
股东,如不能证明财产独立,应对公司债务承担
连带责任。
在庭审中,被告一辩称双方未完成最终结算、原告未开具足额发票,付款条件尚未成就。被告二则辩称其并非合同主体、两公司财务独立核算,不应承担连带责任。面对被告的抗辩,顾英彦律师凭借扎实的
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进行了有力的反驳。最终,法院经审理支持了顾英彦律师的观点。法院认为原告已完成施工并经被告一验收合格,案涉项目已整体交付使用,被告一长期未结算且未对原告结算金额提出异议,应推定为认可该金额。合同未明确以开具发票作为付款前置条件,被告一的抗辩不成立。同时,被告二提交的审计报告不足以证明两公司财产相互独立,应对被告一的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最终判决被告一支付原告工程款1,307,640.49元及资金占用费,被告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由两被告共同负担。
在另一起建设工程纠纷中,原告从被告处分包了某商业项目部分楼栋及人防区域的机电安装劳务。原告与被告签署暂估结算单后,被告仍欠付部分工程款,且被告反诉原告超领工程款。原告委托顾英彦律师代理此案。案件经历了一审、上诉发回重审、多次开庭及
司法鉴定等复杂过程。顾英彦律师在庭审中围绕原告按图施工、被告未能举证反驳等核心事实进行有力辩护。他通过对案件事实的深入分析和对法律条文的准确运用,成功推动法院采信原告关于施工范围及价款的主张。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支付原告工程款294,869.37元及逾期付款利息,驳回原告对总包单位及建设单位的诉讼请求,同时驳回被告的全部反诉请求。
顾英彦律师在这两起案件中都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他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严谨的工作态度,准确把握案件的关键问题,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有力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无论是在证据收集、法律分析还是庭审辩论中,他都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对于那些陷入工程款纠纷等法律困境的当事人来说,顾英彦律师就像一盏明灯,为他们指引方向,帮助他们在复杂的法律程序中找到解决问题的途径,最终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未来的法律实践中,相信顾英彦律师将继续以专业的服务和高度的责任感,为更多的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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