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知识产权与
商标法律领域,
北京刘东阳律师凭借其深厚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卓越的法律智慧,成为了众多企业和个人信赖的法律守护者。
刘东阳律师执业于北京市京师
律师事务所,拥有8年的执业年限。他毕业于北京化工大学法学学士,并在中国政法大学取得知识产权法学硕士学位。这样的
教育背景为他在知识产权领域的深耕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他现任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企业知识产权争议解决法律事务部主任等多个重要职务,还获得了律新社2025年度风云榜知识产权(商标)律师20佳等多项荣誉。
刘东阳律师专注于知识产权、商标、专利、著作权、高新技术等领域,尤其在商标法律服务方面有着十余年的深耕经验。他采用“代理+诉讼”双轨并进的专业路径,构建了覆盖商标全生命周期的系统化服务能力。他既精通
商标注册、异议、无效宣告等确权程序,又擅长
商标侵权诉讼、
反不正当竞争及行政争议解决,能为复杂疑难案件提供精准的法律判断与创新性解决方案。
从他经办的众多典型案例中,我们可以更清晰地看到他在这些领域的卓越能力。在“麻*天”商标侵权案中,这一案件被《知识产权报》评为年度十大案例。
侵权方是原告的同行业竞争者,在“花椒油”商品上突出使用“麻*天”商标,引发了混淆和误认。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侵权方29类“食用油”产品和“花椒油”是否属于类似商品,以及侵权方的使用在先抗辩理由是否成立。刘东阳律师通过行政争议成功无效掉30类“花椒油”上的“蓉*卓越麻*天”商标,并确认了“麻*天”和我方“麻*天”近似。接着在民事案件中主张侵权方不规范使用,同时主张“麻*天”和原告“麻*天”商标近似,通过行政案件接力民事案件的方式成功反击侵权方的主张,最终获得北京
海淀区人民
法院支持,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予以维持。
“鑫老x坊”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被
马鞍山中院评为年度十大典型案例。
安徽某食品有限
公司注册了“老x坊”商标并用于其生产的芝麻油等产品上,而
姑苏区某粮油经营部销售的“鑫x坊”调和芝麻香油,使用的商标及产品外包装与“老x坊”纯芝麻油类似。刘东阳律师成功证明“鑫老x坊”商标与“老x坊”商标近似,马鞍山某食品有限
公司、姑苏区某副食品经营部的行为侵害了安徽某食品有限公司的商标专用权,最终为客户赢得了胜利。
在
贵州某酿酒公司诉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案中,刘东阳律师从商标与企业字号的功能区分及标志对比两个角度来阐述,并提交在先案例作为支撑,最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撤销被诉决定,判令国家知识产权局重新作出复审决定。这一案件明确了商标与字号权的法律界限,统一了近似商标判定标准,强化了商标显著性审查,具有重要的典型行政争议解决价值。
“35类不是万能商标,二审撤销一审判决”这一案例中,涉及一起商标侵权纠纷。原告拥有第35类“xx斋”商标,被告拥有第21类“xx斋”商标。一审法院认定被告构成侵权,被告不服上诉。刘东阳律师作为被告代理律师,二审法院经过审理,撤销了一审判决,并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刘东阳律师详细阐释了第35类服务商标与第21类商品商标的本质区别,明确指出被告的行为属于直接销售商品,不构成对第35类
商标权的侵害。
此外,刘东阳律师还在《正**教》同名作品不正当竞争纠纷案、“零**”商标驳回复审行政诉讼案、“廊*”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件等中,凭借其专业能力为企业维护了合法权益。他不仅在法律实务中表现出色,还多次受邀在行业协会、监管部门开展
专题培训,积极推动理论与实践融合,助力人才培养,为行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刘东阳律师以其专业精进、实践创新与行业贡献,持续助力商标法律服务的高质量发展,是知识产权与商标领域当之无愧的卓越法律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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