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人员年龄上限如下:1、男性特种作业人员年满五十五周岁的,应该退休;2、女性特种作业人员年满四十五周岁的,应该退休;3、连续工龄满十年的,应该退休。
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殊种类作业的从业人员。特殊作业包括以下内容:电工作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人员、锅炉司炉、操作压力容器者、起重机械作业人员、爆破作业人员、金属焊接(气割)作业人员、煤矿井下瓦斯检验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机动船舶驾驶人员及轮机操作人员、建筑登高架设作业者。
有权要求审判人员回避的人员包括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以及诉讼代理人等。审判人员应当回避的情形包括: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情形。
职工患病不适合高温作业,有权要求换岗;用人单位应在高温天气来临前,对高温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体检。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高湿作业的员工,应调离高温、高湿作业岗位。
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有年满18岁以上。但从事爆破作业和煤矿井下瓦斯检验的人员,年龄不得低于20周岁。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本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具有本种作业所需的文化程度和安全、专业技术知识及实践经验。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同样也有探望子女的义务。探望权人如怠于行使探望权,子女起诉要求探望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并根据不直接抚养方的实际情况酌定探望的次数和方式。
特种作业证丢失,在特种作业证的有效期内可到核发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补办业务。补办须提交的资料:1、补办申请表;2、验身份证原件留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