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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自何时设立

2021.09.24 房产纠纷 2553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是指合同产生法律约束力。对于合同的生效时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合同的生效,除了附条件、附期限的合同,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以外,在通常情况下,与合同的成立是一致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三条
报告编号:NO.2021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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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流转

    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荒地等农村土地,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转。

    王汉杰律师 2019.09.02 1995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怎么赔偿

    1、土地承包经营权被征用的赔偿标准是应当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2、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李荣梅律师 2023.07.17 264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赔偿

    土地承包经营权被征用的赔偿标准是应当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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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分配

    依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承包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收益的,收益归承包人所有,如果是以家庭形式承包的,农户内家庭成员依法平等享有收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条,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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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扣押

    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按照我国民法典规定,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不能抵押。但是采用招标、拍卖和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承包人依法登记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可以将该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进行抵押。

    王汉杰律师 2022.02.22 802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收回

    农村土地在承包期内,如果有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承包主自愿放弃承包的土地等情形时,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经营权证收回后加注作废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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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保全

    申请财产保全的程序如下: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2、申请人提供明确线索。3、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请求驳回等。

    李键键律师 2021.03.16 1044人看过
  • 如何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村土地在承包期内,如果有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承包主自愿放弃承包的土地等情形时,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经营权证收回后加注作废字样。

    王汉杰律师 2021.03.15 1490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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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汉杰律师 2022.02.25 1121人看过

王汉杰

河北骏恩律师事务所

王汉杰律师,专职律师擅长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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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这种情况 建议听取律师专业意见,谨慎核实清楚,如需帮助可微聊。及时与本律师沟通!可电联我帮你分析下如何解决 ,可选择下方专问咨询 关于您提问的回答如下: 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流转,但是有以下限制: 1、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2、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3、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 4、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5、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6、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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