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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要如何理解

2023.03.03 房产纠纷 291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是指承包土地的家庭的所有家庭成员。在我国,农村土地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承包,因此只要是家庭成员均可以成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共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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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依法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第三百三十一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
报告编号:NO.2023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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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是指承包土地的家庭的所有家庭成员。在我国,农村土地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承包,因此只要是家庭成员均可以成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共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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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的含义是指承包土地的家庭的所有家庭成员。因为土地承包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的,所以只要是家庭成员均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共有人。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

    李荣梅律师 2023.10.16 154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为共有

    土地承包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的,只要是家庭成员均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共有人。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

    尹利兵律师 2020.11.27 1466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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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承包经营权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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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荣梅律师 2023.07.17 264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转让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可由当事人双方签订转让合同,然后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法律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王汉杰律师 2021.03.29 1552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怎么终止

    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终止,相关法律规定有《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等。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承包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依法收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一)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二)承包期内,承包方提出书面申请,自愿放弃全部承包土地的。(三)承包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导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全部丧失的。(四)其他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情形。

    李荣梅律师 2023.07.18 196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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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希律师 2021.07.07 2124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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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汉杰律师 2019.03.26 2331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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