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惠敏律师是硕士研究生,也是
广东华宪润科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她还是广东省“三旧”改造协会政策与法律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多年来深耕土地管理和城市更新领域,熟悉土地管理、城市更新、国企管理、税务筹划等法规政策,拥有丰富的项目实战经验。
下面通过几个具体案例,来看看王惠敏律师是如何展现其专业能力的。
租赁合同无效仍追回费用,彰显法律智慧
在一个租赁合同纠纷中,我方当事人向对方提供办公场地,对方使用后长期拖欠场地费用与
水电费,还以
合同无效等理由拒付。王惠敏律师代理起诉,即便
法院认定租赁合同无效,仍成功为当事人全额追回场地占用费、水电费及逾期利息。王律师针对“合同无效但已实际占用”的核心情形,制定了精准诉讼策略。她锁定实际占用事实,用搬离记录、费用支付记录、物业凭证固定对方实际使用场地至搬离当日的关键事实;依据司法解释,说明租赁合同无效,承租人仍应支付场地占用费;击破对方无有效证据的抗辩;清晰主张费用,精准核算拖欠的占用费、水电费,主张合理逾期利息。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代理意见,我方核心诉求全部实现,足额收回被拖欠款项。
买卖合同纠纷,戳破质量异议拒付阴谋
我方当事人与对方存在长期电线电缆买卖交易,对方收货安装后拖延支付大额货款,对账确认欠款后,又以“产品质量问题”为由反诉要求退货赔偿,意图拒付货款。王惠敏律师围绕证据链、检验期、举证责任三大核心构建抗辩逻辑。她固定对账效力,指出对方已书面确认欠款,事后反悔无依据;严守检验规则,说明对方收货后长期未提异议,远超合理检验期限,丧失异议权;强化举证责任,强调产品质量争议应由主张方举证,对方无证据应承担举证不能后果;穿透反诉意图,明确对方反诉是拖延付款、逃避债务。一审法院完全采纳代理意见,判决对方支付全部欠付货款及利息,唯一
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驳回对方全部反诉请求。对方上诉后,二审法院维持原判,我方全额胜诉,成功追回欠付货款。
确认
仲裁协议效力,维护管辖权益
在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纠纷中,对方为规避仲裁管辖,向法院申请确认案涉《房屋场地租赁合同》中的仲裁协议对双方无效。王惠敏律师结合案件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从三点展开抗辩。一是我方作为租赁物业的合法受让人,依法继受原租赁合同的全部权利义务,包括仲裁条款;二是对方对仲裁条款的效力曾以实际行为表示认可;三是案涉仲裁协议合法有效,具备仲裁协议的全部法定要件。法院经审理查明,完全采纳王律师的代理意见,驳回对方的全部申请,我方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维护,
仲裁程序得以顺利推进。
王惠敏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精准的诉讼策略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在不同类型的案件中都能为当事人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成功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未来的法律之路上,相信她将继续以专业和智慧为更多人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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