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里,法律问题就像隐藏在角落的小麻烦,时不时就会冒出来困扰大家。不少人在面对这些问题时,存在着一些常见的法律误区。比如,有人误以为
合同无效就无需支付任何费用;有人觉得只要声称产品有质量问题就能拒付货款;还有人认为产权变更后,原来合同里的
仲裁条款便失去了效力。这些想法可都是不对的,接下来就跟着王惠敏律师一起了解下这些问题该如何正确处理。
先来说说
租赁合同的问题。王惠敏律师曾办理过这样一个案子,我方当事人给对方提供办公场地,对方用了之后却长期拖欠场地费用和
水电费,还以合同无效、场地没全交付、办不了
执照等理由拒绝付款。很多人可能就觉得,既然合同无效了,那是不是就不用给钱了呢?其实不是这样的。王惠敏律师在这个案子里,针对“合同无效但已实际占用”的情况,制定了精准的诉讼策略。她先锁定了对方实际占用场地的事实,用搬离记录、费用支付记录、物业凭证等证据,证明对方确实使用了场地直到搬离那天。然后依据司法解释,告诉大家合同无效不代表不用给钱,承租人还是要支付场地占用费的,而且标准参照原合同约定。对于对方提出的那些抗辩理由,因为没有书面证据和有效告知记录,依法是不会被采信的。最后,
法院完全采纳了王惠敏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对方全额支付场地占用费、水电费,还支持了逾期付款利息。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就算合同无效,只要实际占用了场地,该付的钱还是要付的。
再看看
买卖合同纠纷。我方当事人和对方有长期的电线电缆买卖交易,对方收货安装后拖着不付货款,对账确认欠款后,又突然以“产品质量问题”为由反诉,想拒付货款。很多人可能会觉得,只要说产品有质量问题,就可以不付钱了。但王惠敏律师围绕证据链、检验期、举证责任三大核心构建了抗辩逻辑。她先固定了对账的效力,对方已经书面确认欠款,这就是对债权债务的明确认可,事后反悔是没有依据的。然后严守检验规则,对方收货后很久都没提质量异议,超过了合理检验期限,也没按约定书面提出异议,就丧失了异议权。而且产品质量争议是要主张方举证的,对方没有鉴定报告和直接证据证明产品有问题,就要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最终,一审和二审法院都完全采纳了王惠敏律师的代理意见,我方全额胜诉,成功追回了欠付货款。这说明在买卖合同中,不能随便以质量问题为借口拒付货款,要有证据才行。
还有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纠纷。案涉《房屋场地租赁合同》约定了争议提交
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后来部分租赁物业无偿划转至我方名下,我方继受了原租赁合同的权利义务。对方为了规避仲裁管辖,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无效。王惠敏律师从三个方面展开抗辩,一是我方作为合法受让人,依法继受原租赁合同的全部权利义务,包括仲裁条款;二是对方用实际行为认可了仲裁条款的效力,知晓产权划转后没反对,还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三是案涉仲裁协议合法有效,具备法定要件。最终法院采纳了王惠敏律师的意见,驳回了对方的申请,
仲裁程序得以顺利推进。这表明产权变更后,原合同里的仲裁条款还是有效的。
王惠敏律师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专业的
法律知识。她深耕土地管理和城市更新领域多年,熟悉土地管理、城市更新、国企管理、税务筹划等法规政策,还参与了很多立法调研和专业研究。她先后担任多个城中村、旧村改造项目,以及政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或专项法律顾问,提供多角度的
法律咨询服务。在处理案件时,她总是能精准把握法律规则,用扎实的证据和严谨的逻辑维护当事人的权益。
如果你在生活中遇到了
征地拆迁、
公司管理、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
合同纠纷、劳动纠纷等法律问题,或者对法律有任何疑问,都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王惠敏律师会凭借她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为你提前规避法律风险,让你在法律的道路上少走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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