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千万货款拖欠案:律师全链路维权终让款项失而复得
解析
案件回顾:七年欠款,追讨艰难
新材料供应商与电池生产企业有着长期的供货合作关系。在2017-2018年期间,供应商按照约定为电池企业供应涂炭铝箔产品。然而,电池企业在收货后却累计拖欠货款超过1010万元。供应商多年来一直催要这笔货款,但都没有得到回应。后来,电池企业的唯一股东进入了破产清算程序,这让供应商的追款之路变得更加艰难。无奈之下,供应商委托专业律师提起诉讼,要求电池企业支付货款及逾期利息,并要求其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难点重重:诉讼时效与股东责任
诉讼时效抗辩
在诉讼过程中,被告提出部分债权已过诉讼时效的抗辩。这是一个很棘手的问题,因为一旦诉讼时效过期,供应商的部分债权可能就无法得到法律的支持。诉讼时效就像是一把时间的尺子,过了这个时间,权利可能就会“过期作废”。
股东连带责任认定
电池企业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要让其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也并非易事。股东主张自己已经实缴出资,试图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身财产,以此来逃避连带责任。这就需要律师精准地运用法律规则,找出股东的破绽。
破产程序衔接
股东进入破产程序这一特殊情况,也给案件带来了新的挑战。如何在破产程序中保障供应商的债权,如何确定利息的计算方式,都需要律师熟悉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则,并进行合理的主张。
律师出击:精准策略破解难题
针对性破解时效抗辩
律师主张案涉交易为连续供货的整体性合同关系,诉讼时效应从最后一笔交易履行期限届满起算。这就好比是一场接力赛,整个交易是一个连贯的过程,不能把其中的某一段单独拿出来计算时间。同时,律师还举证了多年来供应商持续发函催讨的时效中断证据。就像在时间的长河中,时不时地按下暂停键,让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通过这些努力,完整保留了全部债权的追诉权利。
精准主张股东连带责任
律师紧扣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举证责任倒置规则。在股东主张已实缴出资的情况下,要求股东举证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身财产。这就像是给股东出了一道难题,如果股东无法完成举证,就要承担连带责任。最终,股东未能完成举证,律师成功主张股东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提前衔接破产程序利益
针对股东已进入破产程序的特殊情况,律师主动适配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则。在诉讼中明确债权申报路径,让供应商知道如何在破产程序中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主张股东的利息计算截止至破产受理日,既保障了债权全额确认,也符合破产程序的法律要求。
案件结果:正义终至,货款追回
经过律师的努力,法院全部支持了供应商的核心诉请。判决电池企业向供应商支付货款1010万余元,并支付按LPR加计50%计算的逾期付款利息(自2018年11月起算至实际清偿之日)。其股东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供应商可就该债权在股东破产程序中依法申报。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方承担,供应商的合法债权得到了全额司法确认。
以案说法:法律要点总结
诉讼时效的重要性
在商业交易中,一定要关注诉讼时效的问题。对于连续供货的合同,要明确诉讼时效的起算点。同时,要及时催讨欠款,并保留好催讨的证据,这样可以中断诉讼时效,保障自己的债权。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责任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要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身财产,否则就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就提醒股东要规范公司的财务制度,避免财产混同。
破产程序中的债权保障
当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时,债权人要及时了解破产程序的相关规则,主动申报债权,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要注意利息的计算方式,按照法律规定合理主张。
这起逾七年的拖欠货款案件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律课。在商业活动中,遇到问题不要害怕,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律师凭借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能够为我们制定精准的维权策略,保障我们的合法权益。希望这起案例能给大家带来启示,让大家在面对类似问题时,能够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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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嘉律师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执业地:广州
擅长:
国际贸易、经济犯罪、法律顾问、期货交易、金融证券
律师简介
常嘉,男,广州律师协会跨境电商与物流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互联网数字经济法律业务部部长,中山大学民商法研究生,英国伦敦城市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在加入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之前,供职于央企中国有色金属矿业集团广东公司法务部,任职部门经理。2012 年加入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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