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涉外离婚诉讼管辖规定?离婚诉讼管辖一般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特殊规定包括不同情形下的管辖法院,如国内外分居、双方在国外未定居、不同结婚及定居情况的华侨离婚诉讼等。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

涉外离婚诉讼管辖规定分一般原则和特殊情况。一般遵循“原告就被告”,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特殊情况包括被告特殊状态由原告住所地等法院管,出国人员、一方在国外一方在国内等也有对应管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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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律网小编涉外离婚诉讼管辖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涉外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