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到2026年间,A市为“国五”环保标准货车出台了通行费全免的专项惠民政策。然而,本地货代民营企业的实际经营者柳某,却做出了违规之举。他通过提交虚假环保信息随车清单,把名下“国四”环保标准货车违规备案成可享受通行费豁免政策的“国五”标准货车,累计骗取了十余万元的通行费减免金额。
事情败露后,公安机关以涉嫌
诈骗罪对柳某立案侦查,并对其采取了
羁押强制措施,将他送进了看守所。柳某家属在得知他被
刑事拘留后,心急如焚。他们通过网络检索了大量诈骗罪
刑事辩护案例,了解到
天津行通
律师事务所的赵钰律师在办理诈骗罪类案件时有着扎实的功底,还有众多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取保、轻判的案例,专业口碑令人称赞。于是,家属专程慕名前来咨询。经过与赵钰律师详细沟通,在充分认可其办案思路与专业能力后,家属果断委托赵钰律师担任柳某一审的辩护人。
本案存在几大焦点。首先,涉案金额达到了量刑升格标准。柳某累计骗取的通行费减免金额达十余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这样的涉案金额可能会被判处较重刑罚,给辩护工作带来极大困难。其次,当事人已有有罪供述。侦查阶段,柳某承认了自己通过提交虚假信息骗取通行费减免的行为,这让辩护团队后续做无罪或罪轻辩护时面临较大挑战。最后,当地同类案件缺乏轻判先例。在A市,以往类似的骗取通行费减免构成诈骗罪的案件,判决结果大多较为严厉,这也增加了为柳某争取轻判的难度。
针对这些问题,赵钰律师团队进行了深入研究分析,找到了几个关键辩点。从行为动机与社会危害性分析来看,根据《最高人民
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办理诈骗刑事案件需综合考量行为动机、社会危害性等因素量刑。柳某作为企业负责人,企业吸纳了20余名员工就业,承担着一定社会责任。他骗取通行费减免更多是为维持企业生存和员工就业,并非单纯恶意获利。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纯粹诈骗行为相比,其社会危害程度相对较低,主观恶性较小,量刑时应予以考虑。
严格区分企业经营瑕疵与刑事犯罪这一角度,我国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刑事司法政策要求严格划分两者界限。柳某所在企业可能因对相关环保和通行费减免政策理解偏差,出现提交虚假信息的行为。这种行为更像是企业经营中的瑕疵,而非故意诈骗犯罪。案件证据中也未发现柳某有明确策划、组织诈骗行为的证据,其提交虚假信息更像是经营困境下的错误尝试,不应简单认定为诈骗罪。
从羁押必要性审查角度看,《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指出,办理涉企刑事案件应审慎使用羁押强制措施,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员工就业的负面影响。柳某被羁押后,企业经营受到严重影响,面临员工工资支付、业务停滞等问题,还可能影响20余名员工就业。因此,对其采取
取保候审措施,既能保证诉讼程序正常进行,又能减少对企业经营的负面影响,符合司法政策要求。
为了帮助柳某,赵钰律师团队整理了详细的辩点材料,涵盖企业经营状况、员工就业情况以及同类型企业可能遇到的政策理解问题等,并收集了相关类案判例。赵钰律师多次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法院的承办人员面对面沟通,提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书》《
法律意见书》和《辩护词》等专业文书,充分阐述上述三个核心辩点。沟通中,赵钰律师始终理性客观,用法律条文和事实证据说话,还原案件全貌。最终,司法机关采纳了辩护律师的核心观点,为柳某争取到了取保候审。在法院审理阶段,综合全案情节、辩护意见以及当事人认罪悔罪态度和退赔谅解情况,依法判决柳某
有期徒刑七个月,
缓刑一年。
本案有着重要的示范价值和社会意义。在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当下,成功辩护为涉企刑事案件处理提供了有益参考。它提醒司法机关办理涉企刑事案件时,要严格区分企业经营瑕疵与刑事犯罪界限,坚持少捕慎诉、宽严相济的原则,综合考虑企业经营现状和员工就业等因素,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同时,也提醒广大民营企业经营者增强法律意识,避免因法律认知盲区和经营瑕疵引发刑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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