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李某入职某服装贸易
公司担任样衣工,每日通过指纹打卡考勤,听从车间主管管理,按月领取薪资,这份工作一干就是七年。2023年,双方产生争议,李某申请
劳动仲裁,希望确认全部
工龄。然而,公司却坚称:“前五年是劳务关系,仅最后两年属于
劳动关系。”其理由是,没签订书面合同就是劳务关系,签了合同才算劳动关系。李某自行申请
仲裁,结果仲裁委驳回了他的全部请求。
律师专业解析:核心证据与合同瑕疵,击破公司“劳务”抗辩
证据一:微信记录展现劳动关系管理实质
任文孝律师从李某手机中提取的与公司监事赵某的微信记录,成为关键证据。2018年10月,赵某与李某就“奖金系数”“工时制度”沟通;2019年2月,李某询问
年假情况,赵某给予回复;2021年1月,李某向赵某请假获批准。这些对话表明,劳务关系中不存在“请假审批”和“
年休假”概念,而本案中的沟通体现了劳动关系中的单向管理。
证据二:车间微信群记录凸显组织从属性
车间微信群记录同样有力。主管陈某在群内发布调休安排、加班通知、培训通知、
法定节假日放假通知,还公布2020年12月车间工时排名,李某位列第二。这一系列行为充分证明了李某接受公司的组织管理,存在打卡考勤、服从调休安排等组织从属性特征,与公司辩称的“前五年不考勤、不管规章制度”相互矛盾。
合同瑕疵:空白合同倒签,双重错误暴露真相
公司为证明“劳务关系”提交的2021年5月16日劳动合同,存在明显错误。法定代表人写的是梁某,但签订当日工商登记的法定代表人仍是周某,梁某的变更登记在一年之后;注册地址写的是早已不用的旧地址。公司对这些错误漏洞百出的解释,反而证实了合同是倒签的,不能作为否定前五年劳动关系的依据。
法院判决结果:确认七年完整劳动关系
一审判决采纳了任文孝律师的代理意见。依据微信聊天记录显示的公司对李某的管理事实,以及劳动合同存在的致命瑕疵,认定双方之间具备人格、组织、经济上的从属性,实质符合劳动关系特征。判决确认某服装贸易公司与李某在2016年3月2日至2023年6月26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
律师实务启示:保留关键证据,维护自身权益
本案中,任文孝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和对证据的精准把握,成功帮助李某维护了权益。这也给普通劳动者带来启示:用人单位以“劳务关系”为由规避义务的情况常见,劳动者入职后应保留考勤记录、工资支付凭证、工作群聊天记录、请假审批记录等管理痕迹。微信聊天记录中涉及关键内容的对话,可作为有力证据。空白合同切勿随意签订,如有签订需通过其他证据证明签订时的情况。若面临类似公司只认部分工龄、声称前期是“劳务关系”的困境,应及时寻求专业律师介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任文孝律师在劳动纠纷领域经验丰富,能凭借专业知识和技能,为劳动者提供有效的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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