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年满三十五周岁。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其他条件。
1.有利于被收养的未成年人的抚养、成长的原则;2.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的原则;3.平等自愿的原则;4.不得违背社会公德的原则;5.不得违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的原则。
根据我国收养法规定,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年满三十周岁。
有可能修改。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引发全国人大代表关注。据悉全国人大代表提出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议案。在议案中建议:取消收养人应当无子女和只能收养一名子女”的条件限制;将被收养人的年龄限制由14周岁放宽到16周岁。
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收养人年龄、婚姻状况、有无子女、经济条件、身体健康状况、道德品质、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的证明和亲友、群众均公认收养人、被收养人确实以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证明。
第十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未办理合法收养手续的,为非法收养。第九条 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所以违反这个规定收养的也是非法收养的收养行为。
有利于未成年人的抚养和成长的原则;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平等自愿的原则;不得违背社会公德的原则;不得违背计划生育的法律和法规的原则。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的,应当提供其所在国公证的证明材料(如年龄、婚姻、财产、健康等),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该收养人应当与送养人订立书面协议,亲自向民政部门登记,并到指定的公证处办理收养公证。
解除收养关系可以通过收养人与送养人协商解除收养关系,当然,被收养人已成年的必须经过被收养人的同意,协调不成的可以采用诉讼程序解除收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收养关系: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