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买卖、场外配资炒股常见法律误区,律师精准维权成功化解纠纷
解析
你是否也遇到了这些问题?在法律纠纷中,由于对法律规定的不了解,人们往往会陷入一些误区,从而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下面这两个案例所反映出的几个问题,其实很常见。
农村房屋买卖,忽视“一户一宅”风险大
在第一个案例中,谢某买房并起诉确认安置房买卖协议有效。这类问题通常的表现是,购房者在农村房屋买卖时不考虑自己是否已经享有宅基地权益,仅凭村委会证明等就认为自己有购房资格。就像谢某,仅拿着村委会出具的无宅基地证明,就主张自己可以购买案涉房屋。
可能产生的后果是,根据《土地管理法》“一户一宅”强制性规定,若购房者已享有宅基地权益,仍购买农村房屋及宅基地,会导致基础买卖合同无效。后续基于此产生的安置房协议等也会被认定无效,不仅购房目的无法实现,还可能在诉讼中承担不利后果,比如承担诉讼费用等。
寇迪律师的正确做法是,围绕“一户一宅”原则展开精准抗辩。先通过调查取证,调取到1991年《农村私人建房用地呈报表》,明确记载谢某作为在册人口,已纳入家庭建房用地审批范围,依法享有宅基地权益。该档案效力高于村委会证明,直接否定谢某“无宅基地”的主张。然后紧扣法律认定合同无效,并根据协议关联性,认定2011年安置房协议因基础合同无效也无效。最终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权益,让谢某的诉求被驳回。
场外配资炒股,否认借贷关系难免责
在第二个案例中,张某与宋某进行场外配资炒股,纠纷发生后试图否认借贷关系。这类问题通常的表现是,在发生纠纷时,一方为了逃避还款责任,虚构事实或全盘否认借贷关系,就像张某虚构委托理财事实,又以无书面借款协议、未实际收取资金、账户由出资方管控等理由抗辩。
可能产生的后果是,如果法院未查明事实,可能会让出资方的资金无法收回。但在法律规定下,只要资金确实已实际交由对方使用处分,即使合同无效,占用资金的返还义务也不能免除。
寇迪律师的正确做法是,在纠纷初期,先通过两级法院审理,让生效判决驳回张某虚构委托理财的诉求,依法确认双方实际为配资借款法律关系。在前诉生效裁判固定基础事实后,接受宋某委托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整合在先生效判决书、银行转账凭证、资金备注单据、证券交割明细、通讯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搭建完整闭环证据链。在一审和二审中,依据相关法律和证据,成功让杭州中院终审驳回张某上诉、维持原判,为宋某挽回四百余万元经济损失。
无论在农村房屋买卖还是场外配资炒股等法律事务中,大家都要警惕这些常见的法律风险。寇迪律师是二级律师(高级职称),法学硕士,拥有十八年法律工作经验,是浙江四乔律师事务所主任,承办过多起重大案件,在处理各类法律纠纷上经验丰富、专业可靠,如果您有相关法律需求,不妨与他联系。
关于律师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寇迪律师
浙江四乔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执业地:杭州执业16年
擅长:
刑事辩护、合同纠纷、民间借贷、法律顾问、经济犯罪
律师简介
寇迪律师,二级律师(高级职称),法学硕士,十八年法律工作经验,浙江四乔律师事务所主任,担任三十余家公司法律顾问,承办千余起经济案件,处理几十起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
专业处理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经济纠纷,刑事辩护,股权私募。
商事类案件辩护思路清晰,撰写多篇关于民法典合同编相关的文章,理论功底扎实,...
更多
报告编号:NO.20260831*****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