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人订立遗嘱协议有多种方式,包括自书遗嘱(亲自书写并签名注明日期)、代书遗嘱(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在场,代书人等签名)、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危急时用)及公证遗嘱(到公证机构办理)。

老人订立遗嘱有自书、代书、打印、录音录像、口头、公证等方式。各方式在见证人数、签名、日期等方面有不同要求,危急时可立口头遗嘱,危急消除后无效,公证遗嘱法律效力高。

老人订立遗嘱有多种常见方式,包括自书遗嘱(亲笔书写等)、代书遗嘱(需见证人等)、打印遗嘱(有见证人并签名)、录音录像遗嘱(有见证人记录信息)、口头遗嘱(危急时且有见证人)及公证遗嘱(到公证机构办理,效力较高)。

老人遗嘱有效需满足:有遗嘱能力(具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真实意思表示(不受外力影响),内容合法(不违法规公序良俗),形式符合规定(常见形式有多种及各自要求),满足这些条件的遗嘱受法律保护。

老人订立遗嘱有六种方式:自书遗嘱由老人亲自书写并签名等;代书遗嘱需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在场等;打印、录音录像遗嘱也需见证人;口头遗嘱适用于危急情况;公证遗嘱到公证机构办理,效力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