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工伤补贴与正式员工工伤补贴一样。临时工虽然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但是我国法律仍然认可事实劳动关系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算。只要员工和单位存在实际劳动关系,那么待遇都是一样的。临时工与企业的职工一样,符合法定情形的,均应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没有合同的临时工算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临时工能算工伤。只要员工和单位存在实际劳动关系,那么待遇都是一样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等。
临时工工伤补贴与正式员工工伤补贴一样。临时工虽然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但是我国法律仍然认可事实劳动关系的。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按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临时工意外受伤算工伤。只要员工和单位存在实际劳动关系,那么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受伤,符合下列情形的,是可以申请认定为工伤的:一、在工作场所内上班时因工作原因而受伤的;二、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劳务派遣工不是临时工,两者之间区别如下:1、退休金和最低工资劳动派遣工有退休金和最低工资,临时工是没有的。2、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工是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临时工是企业请来顶替的人。3、工资发放派遣员工的工资也是由派遣公司发的,临时工的工资是由用人单位企业发的。4、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1、临时工没有劳动合同,但有证据证明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支付工伤待遇。2、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先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再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向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申请划拨社会保险费。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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