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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有质权能否再设定抵押权

2022.12.09 债权债务 949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质权之后能够再设立抵押权,因为抵押权不转移抵押物的占有,不会影响质权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五条:同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第四百一十五条
报告编号:NO.2022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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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双浩

河北龙洲律师事务所

顾双浩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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