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人和遗嘱规定的继承人有继承权。法定继承的顺序是:(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父母死亡后,子女、父母的父母、父母的兄弟姐妹、父母的祖父母、父母的外祖父母都有继承权。依照法律规定,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民法典》规定养女有继承权。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遗嘱可以排除父母的继承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遗嘱可以取消父母的继承权。因为遗嘱可以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一人或者数人继承遗产,因此被继承人可以选择父母以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其遗产。
土地不能继承。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由此可见,土地不是个人财产,所以是不能继承的。
父母的财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一般来说,第一顺序继承人按同等比例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同等比例继承。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夫妻共同财产继承权资格人: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若一方死亡,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应当作为遗产进行分配。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