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离婚的程序如下:1、申请。男女双方需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办理;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3、离婚冷静期。满足离婚条件的,需要待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天之内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4、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
持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经常遇到的难题是:双方离开户口所在地在外地居住,而居住地民政局一般不受理;离婚协议书不符合要求(一般要包括同意离婚、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三大方面)。
办理离婚登记的程序有: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婚姻登记员审核文件;颁发离婚证。
1、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2、当事人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在《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纹等程序。
申请。男女双方就自愿协议离婚提出申请,申请双方应当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和结婚证,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1、户口簿;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券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5、同底色,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离婚登记的程序这样走:1.当事人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2.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后,当事人双方应当再次申请离婚登记;3.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会对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4.经过审查后,工作人员对符合条件的离婚申请予以登记。
一、受理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提出的申请并核查其应当提交的法律文件;二、婚姻登记机关明确告知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三、询问关于离婚协议的内容及意愿是否一致,有异议的应当重新协商达成一致。
房产抵押登记的程序有:1、抵押登记申请需要递交上诉房产抵押登记的材料。2、受理申请审查申请人所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实、齐备,申请文件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申请文件符合规定的,则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