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经常遇到的难题是:双方离开户口所在地在外地居住,而居住地民政局一般不受理;离婚协议书不符合要求(一般要包括同意离婚、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三大方面)。
登记离婚的程序如下:1、申请。男女双方需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办理;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3、离婚冷静期。满足离婚条件的,需要待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天之内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4、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
如果双方自愿离婚,应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和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手续。双方任何一方,都不能委托他人代办离婚手续。
办理离婚登记的程序有: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婚姻登记员审核文件;颁发离婚证。
1、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2、当事人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在《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纹等程序。
离婚登记的程序这样走:1.当事人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2.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后,当事人双方应当再次申请离婚登记;3.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会对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4.经过审查后,工作人员对符合条件的离婚申请予以登记。
1、拟定合并协议;2、合并各方股东会对合并协议内容做出决议;3、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确定各方在合并后公司中出资比例;4、对提出要求的债权人的债权给予清偿或提供担保;5、对公司资产、人员、机构进行整合;6、制定新公司章程,进行变更登记或重新登记,进行公告。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协议离婚只适用于夫妻双方均自愿离婚的情况,如果夫妻双方中有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另一方就要起诉离婚。办理协议离婚的流程如下:首先,夫妻双方要订立好离婚协议书,就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和子女的抚养权归属等问题,进行协商并达成合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