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以及国家规定向员工足额发放工资报酬的,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和反映情况,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赔偿。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那么就会触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超过约定的工资发放日,就应视为拖欠工资。按照《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以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拖欠工资,应当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工资。若单位有拖欠行为的,劳动者可以去劳动局投诉,由劳动局责令其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就要依法加付赔偿金给单位。
法律规定,超过30日算拖欠工资,处罚是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监察部门对于拖欠工资的行为,会进行调查,情况属实的,会责令单位限期内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单位逾期不付的,责令其按应付工资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来额外赔偿劳动者。
1、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2、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