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世界里,每一个案件都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斗,而律师则是当事人最可靠的战友。今天,让我们通过两起不同类型的案件,来看看
北京市盈科(
苏州)
律师事务所的张华强律师在案件中都做了哪些具体工作。
在原告小林诉被告小森、蓝女士、小齐及第三人小莉的继承纠纷一案中,小林主张依法继承被继承人陶先生名下的多项财产,而被告小齐一方则主张按陶先生生前
遗嘱继承。张华强律师作为被告小齐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在这场案件初期就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
张律师首先深入研究了案件的关键证据——2024年10月的打印
遗嘱。为了证明这份遗嘱的效力,他收集了能够证明陶先生订立遗嘱时神志清醒、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医院病程记录。庭审中,他精准地论证了打印遗嘱的效力,申请了两位见
证人小果、小黄出庭作证,同时结合遗嘱签字录像和订立前的通话录音,有力地反驳了对方关于遗嘱形式瑕疵和见证人利害关系的抗辩。
针对原告主张的遗产范围,张律师做了充分的调查和分析。他成功指出A区房屋已在2023年出售、B区房屋从未登记在陶先生名下、部分车辆无登记依据,从而缩小了遗产认定范围。此外,对于原告小林虽未成年这一情况,张律师论证了其母亲有稳定收入,小林不属于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无需保留特留份。最终,
法院完全采纳了遗嘱效力,判决全部遗产由小齐继承,维护了委托人的核心利益。
某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
公司因与木伟施(苏州)建筑营造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分包
合同纠纷,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张华强律师作为木伟施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在案件推进过程中展现出了强大的专业能力。
庭审前,张律师对案件进行了全面梳理。在庭审中,他精准论证了小刘作为某建筑设计院派驻商务代表的职务代理身份。他结合项目前期
招标、合同磋商及现场管理均由小刘负责的事实,有力反驳了对方关于授权不足的主张。
张律师充分利用首次进度款支付申请加盖项目部印章及负责人签字这一关键证据。他强调付款申请同时涵盖结算总额和请款金额,不可割裂解读,并结合对方已实际支付部分款项且未对结算总额提出异议的行为,成功说服法院认定履行行为构成追认。
针对对方援引补签分包合同中的62%付款比例条款,张律师准确指出合同签订于退场之后,双方已实际
解除合同并进入结算,补签仅为管理需要,付款条款无适用空间。最终,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全额支持了委托人的工程款及利息请求,维护了施工方的合法权益。
经过张华强律师的努力,两起案件都取得了令人满意的结果。在继承纠纷案件中,小齐顺利继承了应得的遗产;在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件中,木伟施公司的工程款及利息请求得到了全额支持。
张华强律师是苏州大学法学硕士,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行事务部主任。他执业14年来,担任多家单位、知名企业法律顾问,每年代理案件几十宗,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和非诉业务经验,为当事人挽回损失数亿元。他擅长处理
工程款纠纷、遗产纠纷、
刑事辩护等领域的案件,如果你在这些方面有法律需求,张华强律师会凭借他的专业能力为你提供可靠的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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