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并未规定雇佣关系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雇佣关系具有随意性,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之间均可形成雇佣关系。雇佣关系中雇主与雇员之间具有支配与服从的关系,雇佣人必须为受雇人提供合理的劳动条件和安全保障,同时对其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受雇人则需听从雇用人的安排,按其意志提供劳务。
口头约定一旦诉至法院,主张方要提供当时发生合同约定行为的证据,这时就需要主张方提供当时履行合同时的间接证据,双方履行口头合同时,往来的传真、电子邮件、票据、电话录音、聊天记录等,还可以提供人证、证言证词等。
用人单位口头辞退的,劳动者可以把手机的录音功能开启,把自己与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的对话录音录下来,这样在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时,把自己与用人单位负责人的对话录音译文提交给仲裁委,如果对话录音被仲裁委认可的,用人单位是应向劳动者支付其赔偿金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当事人对口头协议的存在无异议,协议内容又不违法,应认定合同有效;如果当事人对口头协议存在有异议,又无证据证明协议存在的,法院可裁定不予受理,已受理的可裁定驳回起诉。
公司口头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的,举证的时候可以带着劳动合同、工作证、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等。
口头约定工资标准可以通过以下证据举证: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通信信息;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其他。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用人单位应尽可能要求负责人留下文字性的指挥措施。如果无法留下书面文件,则应注意寻求他人证人证言。还可以通过现场监控等技术手段进行佐证。也可以鼓励劳动者检举、控告。
口头解除劳动关系谁举证可以参照下列内容:“谁主张,谁举证”,是劳动争议仲裁的一般举证规则。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的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1、公司口头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的,举证的时候可以带着劳动合同、工作证、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等。2、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3、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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