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重大责任事故上诉案:专业辩护为当事人争取合理量刑
解析
一、案件背景概况
A公司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陷入了一系列犯罪漩涡。实际控制人之一甲伙同他人伪造虚假协议和合同,将与B公司共有的土地非法过户至A公司名下,侵占B公司一半土地财产权益,涉案金额达300万元;甲为转移资产,还指使丁、戊多次进行虚假诉讼,严重妨害司法秩序、损害其他债权人财产权益;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乙和会计丙,在养老项目合作解除后,仍隐瞒事实收取施工方保证金73.1万元,并将法院依法查封的A公司部分房产私自出售、抵债,导致法院查封财产流失,生效裁判无法执行。案发后,甲、乙等相关人员全部被抓获,一审宣判后甲、乙、戊提起上诉。
二、受托介入办案
李幸方律师接受上诉人乙的委托后,迅速投入到案件的办理中。他仔细查阅了大量的案卷材料,包括合作协议、法院文书、资金流水、交易记录等,对每一个细节都不放过。通过梳理证据,李幸方律师归纳出核心争议焦点:乙在养老项目收取保证金的行为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乙在处置查封房产时的角色和责任认定;以及案件的追诉时效问题。
三、核心辩护观点
合作纠纷非诈骗
李幸方律师认为,养老项目合作未实质性解除,收取保证金属于正常的民事合同纠纷,不构成合同诈骗罪。该项目虽然在书面上有解除协议,但在实际操作中仍有一些后续事务在处理,乙收取保证金是基于对项目继续推进的预期,且部分资金也用于了与项目相关的事务上,并非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处置房产有缘由
对于乙处置查封房产的行为,李幸方律师提出,乙是受他人委托进行的相关操作,且仅处置了少量房屋,在整个事件中应属于从犯。乙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很多情况下是按照公司内部的决策和安排行事,不能完全将责任归咎于他个人。
四、办案推进与结果
在办案过程中,李幸方律师积极与司法机关沟通,在庭审中充分阐述自己的辩护观点,对证据进行了细致的质证。然而,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书面解除合作协议、乙出具单独担责声明,项目无开发许可、无实际施工行为,收取保证金后未投入工程,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不属于普通民事违约;乙是公司法定代表人、项目实际控制人,主导卖房、抵债流程,起决定性作用,应当认定主犯;追诉时效自犯罪终了起算未超期。最终,湖南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湘xx刑终xxx号刑事裁定书,驳回甲、乙、戊全部上诉,维持xx区人民法院一审全部判决。乙虽数罪并罚,但李幸方律师的努力在一定程度上为其争取到了合理的量刑考量。
五、案件价值升华
这起案件是典型的房企实控人系统性犯罪,多重犯罪叠加,同时侵害市场交易秩序、司法权威、债权人财产权益。司法机关全链条定罪、数罪并罚,体现了严厉打击企业恶意逃废债、虚假诉讼的裁判导向。李幸方律师在案件中的专业辩护,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为司法公正的实现贡献了一份力量。同时,这起案件也为房地产企业和相关从业人员敲响了警钟,提醒企业要合法合规经营,避免陷入刑事法律风险。
六、主办律师简介
李幸方律师毕业于闽南师范大学法学专业,现执业于湖南湘东律师事务所,担任专职律师。他拥有扎实的法律理论功底与丰富的实务办案经验,深耕株洲本地法律服务领域多年,以专业严谨的执业态度、高效务实的服务风格,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认可与赞誉。执业以来,李幸方律师聚焦民商事诉讼核心领域,主攻婚姻家庭纠纷、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劳动纠纷、刑事辩护、人身损害等案件,始终秉持“以当事人为中心”的执业理念,恪守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全程深度对接案件,精准制定诉讼策略,全力为当事人规避法律风险、争取最大合法权益。
关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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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幸方律师
湖南湘东(株洲)律师事务所执业地:株洲
擅长:
刑事辩护、合同纠纷、民间借贷、人身损害、婚姻家庭
亮点:
在本平台上有该律师代理的“累犯参与电信诈骗资金 “跑分取现”,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裁判案例”等4个刑事辩护案例。
律师简介
李幸方律师,联系电话:19573340334。法学本科,一次性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系湖南湘东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善于处理刑事案件、合同案件、民间借贷案件、人身损害案件、公司企业类案件、婚姻家事案件等案件,熟悉各种法律文书写作,工作态度务实认真、以人为本、待人以诚、诚实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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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号:NO.2026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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