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庭财产继承问题上,许多人都有类似的疑问:父母生前签订的关于房产分配的协议,在他们去世后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若其他继承人不认可该协议,该如何处理?依据中国现行法律,若协议是各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一般是有效的。若一方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可通过诉讼解决。若协议被认定为有效,不履行方可能需承担继续履行等责任。协议有效的构成要件包括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等。
法律条文看似清晰,但在具体个案中,家庭协议效力的认定往往存在争议空间。
北京市东元
律师事务所的王辉律师曾办理一起类似案件。
张某某的父母在2012年12月与张某某及其妹妹李某某某签订《协议》,明确父母名下涉案房屋归张某某,张某某支付45万元给妹妹,父母保留永久居住权,协议签订后张某某支付了全部补偿款。然而,2014年和2016年父母相继去世后,妹妹李某某某却称协议不算
遗嘱,房子应平分。这让张某某陷入困境,央产
经济适用房性质特殊,妹妹不配合就无法过户,若处理不好,购房款和补偿款可能打水漂,房子还可能被分走一半。
面对案件核心争议点,即2012年12月30日父母与子女四人签订的《协议》的法律性质,对方主张并非遗嘱,不能产生继承效力。王辉律师凭借多年专注
房产纠纷、处理大量央产房、经济适用房等疑难复杂案件的经验,敏锐地制定了一条清晰的诉讼路径。
他为什么选择先提起确认合同有效之诉,再通过继承诉讼实现房屋过户的策略呢?原来,对方主张《协议》不具备遗嘱形式要件、不能作为继承依据,在法律上有一定道理。但换个角度,如果《协议》本身作为一份家庭成员之间的分家析产合同是合法有效的,那么合同各方就应当受其约束。父母的遗产中,涉案房屋已经被《协议》处分给了张某某,剩余银行存款等遗产再依法继承分配即可。
2018年,王辉律师代理张某某向北京市某区人民
法院提起确认合同有效纠纷诉讼。庭审中,王辉律师详细阐述《协议》签订背景、履行情况以及各方真实意思表示,指出该《协议》是家庭成员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就财产归属达成的合意,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应当确认其效力。最终,法院判决确认《协议》有效,二审法院也维持了该判决。
确认合同有效判决生效后,王辉律师随即代理张某某提起继承诉讼,请求判令涉案房屋全部由张某某继承。庭审中,针对对方提出的房屋系央产经济适用房、性质特殊等抗辩,王辉律师引用确认合同有效纠纷的生效判决,指出《协议》的合法性已经司法确认,各方均受该协议约束。涉案房屋虽然属于中央在京单位保障性住房,但通过继承办理转移登记手续的政策路径是明确的。
法院最终采纳了王辉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位于北京市某区某小区的涉案房屋归张某某所有。同时,对于父母名下的银行存款等遗产,经王辉律师代理,法院依法进行了合理分割——张某某向妹妹李某某某支付70087.95元,其余分割请求被驳回,张某某实际承担的案件受理费仅1552元。
在这个案件中,王辉律师凭借专业判断和清晰的诉讼策略,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涉案房屋全部产权,并合理分割银行存款,最大限度维护了委托人权益。
王辉律师,男,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他于2013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1101201310188164,现任职于北京市东元律师事务所,办公地址为北京市
朝阳区朝外大街乙12号昆泰国际大厦1710室。他长期专注于房地产领域的研究与实务,擅长处理房产纠纷、
商品房纠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房屋继承纠纷、分家析产纠纷、遗产继承纠纷等案件。其执业理念为“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秉承以证据为核心、以法律为准绳的办案原则,为当事人量身定制合理解决方案,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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