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张某某父母与张某某及其妹妹李某某某签订了一份《协议》,明确父母名下的涉案房屋归张某某所有,张某某支付45万元给妹妹作为补偿,父母保留永久居住权。协议签订后,张某某当场支付了全部补偿款。然而,2014年和2016年父母相继去世后,妹妹李某某某态度突变,声称协议不算
遗嘱,对房屋的处分不以父母去世为前提,不具备遗嘱的法定形式要件,要求平分父母遗产。这让张某某十分为难,涉案房屋是央产
经济适用房,妹妹不配合就无法过户,若处理不好,不仅45万打了水漂,房子还可能被分走一半。此时,王辉律师介入了此案。
看似定局,律师介入反转悬念
从表面上看,妹妹的抗辩似乎有道理,协议确实不完全符合遗嘱的法定形式,很多人可能认为张某某难以胜诉。但王辉律师凭借其专业能力,抓住问题关键,通过独特的诉讼策略,有望扭转这看似定局的局面。
关键法律争议点分析
1.《协议》的法律性质
对方认为《协议》不具备遗嘱形式要件,不能作为继承依据,这一观点在法律逻辑中有一定道理。根据《
民法典》继承编关于遗嘱法定形式的相关规定,遗嘱需符合一定的法定形式,如自书遗嘱需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等。而本案中的《协议》并非典型意义上的遗嘱。
但换个角度,从合同角度看,《民法典》合同编规定,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这份《协议》是家庭成员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就财产归属达成的合意,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应认定为合法有效的分家析产合同。在本案中,王辉律师认为,既然《协议》是有效的合同,那么合同各方就应当受其约束,父母遗产中涉案房屋已经被《协议》处分给了张某某,剩下的银行存款等遗产再依法继承分配。
2.诉讼策略的合理性
王辉律师制定了先提起确认合同有效之诉,待《协议》效力被司法确认后,再进行继承诉讼实现房屋过户的策略。这是因为,如果直接进行继承诉讼,由于《协议》是否有效不确定,案件可能陷入僵局。而先确认合同有效,就为后续的继承诉讼奠定了坚实基础。就像建造房屋,先打好地基,后续的建设才能顺利进行。在本案中,只有先确认《协议》有效,才能依据《协议》确定房屋的归属。
3.央产房继承问题
对方提出房屋系央产经济适用房,性质特殊。央产经济适用房是中央在京单位为解决职工住房问题而建设的保障性住房。虽然其性质特殊,但根据相关政策,通过继承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是有明确路径的。在本案中,王辉律师引用确认合同有效纠纷的生效判决,指出《协议》合法有效,各方均受该协议约束,所以涉案房屋应按照《协议》约定由张某某继承。
最终司法结果
2018年,王辉律师代理张某某向
北京市某区人民
法院提起确认合同有效纠纷诉讼,法院判决确认《协议》有效,二审法院维持原判。确认合同有效判决生效后,王辉律师代理张某某提起继承诉讼。最终,法院采纳了王辉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位于北京市某区某小区的涉案房屋归张某某所有。同时,对于父母名下的银行存款等遗产,法院依法合理分割,张某某向妹妹李某某某支付70087.95元,其余分割请求被驳回,张某某实际承担的案件受理费仅1552元。与妹妹主张平分遗产的诉求相比,张某某成功取得了房屋全部产权,这一结果来之不易。
本案核心启示
1.专业律师能抓住关键法律点。本案中,王辉律师没有局限于对方提出的“协议不是遗嘱”的观点,而是从合同角度出发,找到了案件的突破口,体现了专业律师对法律条文的灵活运用和对案件的精准判断。
2.合理的诉讼策略至关重要。王辉律师制定的先确认合同有效再进行继承诉讼的策略,为案件的胜诉奠定了基础。这说明在法律纠纷中,选择合适的诉讼路径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3.律师尽早介入很重要。在张某某陷入困境时,王辉律师及时介入,通过专业的分析和策略制定,帮助张某某解决了问题。如果张某某没有及时寻求律师帮助,可能会错过最佳的维权时机。
律师信息
王辉,男,执业证号为11101201310188164,2013年开始初始执业,是北京市东元
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联系地址为北京市
朝阳区朝外大街乙12号昆泰国际大厦1710室。他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证据为核心、以法律为准绳,为当事人量身定制合理解决方案,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在
房产纠纷领域经验丰富,尤其对央产房、
商品房、
房屋买卖合同、房屋继承、分家析产、遗产继承等纠纷有深入研究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在刑事案件以及很多其他法律纠纷中,胜负关键点往往藏在容易被忽视的法律细节中,遇到类似法律纠纷,当事人应当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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