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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使用权提前收回如何对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赔偿

2024.04.24 合同纠纷 254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1、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五十八条,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对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并退还相应的出让金。
2、对于建设用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据征收的规定给予补偿。
3、对于房屋所占用的建设用地,不适用征收的规定。但是,由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是按照建设用地的使用期限交纳出让金的,因此,提前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人还应当向建设用地使用权人退还相应的土地出让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八条
报告编号:NO.202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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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用地使用权提前收回的应当如何对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进行补偿

    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对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并退还相应的土地出让金。以出让方式设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都有期限。

    李键键律师 2019.09.02 1263人看过
  • 建设用地使用权如何续期

    建设用地使用权自动续期。依据土地类型续期,例如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王汉杰律师 2021.04.27 1335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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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建设用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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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希律师 2021.07.07 1316人看过
  • 什么是建设用地使用权?

    《物权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建设用地使用权是用益物权中的一项重要权利。

    李键键律师 2019.09.02 1429人看过
  • 建设用地使用权是物权吗

    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一种物权。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翟方进律师 2021.01.27 1968人看过
  • 地上权是建设用地使用权吗

    不是;土地使用权是所有人拥有使用权,产权是国家的。地上权是指对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权,产权归所有者。地上权又称“借地权”,是指以在他人土地上有建筑物或其他工作物为目的而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地上权设定、丧失和变更,非经登记,不生效力。

    王汉杰律师 2022.02.28 1530人看过
  • 建设用地使用权如何注销登记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管理部门在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同时,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注销土地证书。注销登记由出让人及时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后,登记机构应当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张保明律师 2019.06.25 421人看过
  • 关于建设用地使用权如何设立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包括划拨和出让两种方式。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

    李荣梅律师 2023.03.06 390人看过

聂俊

上海昌鑫律师事务所

聂俊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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