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五十八条,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对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并退还相应的出让金。
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
《物权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建设用地使用权是用益物权中的一项重要权利。
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收益,并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地下分别设立。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
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一种物权。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不是;土地使用权是所有人拥有使用权,产权是国家的。地上权是指对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权,产权归所有者。地上权又称“借地权”,是指以在他人土地上有建筑物或其他工作物为目的而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地上权设定、丧失和变更,非经登记,不生效力。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国家通过出让的方式,使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获得一定期间内利用土地的权利。
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对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并退还相应的土地出让金。以出让方式设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都有期限。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管理部门在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同时,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注销土地证书。注销登记由出让人及时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后,登记机构应当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免费查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合同
免费查看建筑用地使用权转让协议
免费查看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
免费查看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
免费查看建设用地使用权纠纷起诉书
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