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孩子探望权不能被约定排除,探望权是基于亲权产生的一种权利,该规定是强制性的,民事主体之间关于探望权的协议不得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相抵触,否则无效。
【探望权】父或者母对子女有探望的权利,即在
离婚后,不直接
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通常情况下,探望权在夫妻
协议离婚或者
诉讼离婚时确定。如果夫妻在离婚时对探望权未做明确约定,或者
法院没有明确作出判决,那么,当事人可以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地点】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地点等通常宜由当事人协议确定。双方应从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对探望的时间、探望的方式、探望的地点、探望期间对子女的安排等作出协商。当双方无法就上述事宣达成一致时,尤其在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无故拒绝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探望子女时,享有探望权的一方可依《
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对此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探望权的限制】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的探望权,只有在特殊的情況下才能被加以限制。这种特殊情況主要是指探望有可能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如父母一方惠精神疾病、传染性疾病,以及有吸毒行为或对子女有暴力骚扰等行为。
- 法律依据
-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报告编号:NO.2022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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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探视权能带孩子过夜。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顾斌律师
2022.03.10
1110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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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探视权能带孩子过夜,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顾斌律师
2022.03.03
1066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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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不包括过夜。只有探视权没有监护权,所以不能单独带孩子回家。当然也要尊重孩子的意见,如果探视给孩子心理带来不良的影响,另一方有权申请让一方停止探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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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视权不能强制执行,探望权是不能以孩子的人身为对象强制执行的。对于拒不配合权力人行使探望权的监护人,法院只能要求监护人予以配合,比如送到指定地点由另一方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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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可以,离婚协议建议尽量约定详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探视时间和方式以及子女年满十八岁之后的教育费用,以期给子女最大程度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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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可以对孩子探视权的问题进行约定,可以约定具体的探视时间、探视次数、探视方式等。但如果是诉讼离婚,通常法官会征求双方的意见,如果双方同意,那么一般就按照协商好的探视次数履行。
韩璐律师
2021.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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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视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赵彪律师
2019.08.23
1101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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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可对探望的方式、时间等进行变更。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因此双方对探望方式、时间等协议不成的,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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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规定,损害赔偿请求权是不能通过约定排除的,排除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免责条款是无效的。我国法律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