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所以主合同被撤销无效的,从合同不需要撤销,但从合同无效。
在现实生活中因合同产生的纠纷是非常多的,效力待定合同就是纠纷产生的主要原因,效力待定合同要权利人追认才会生效的,那么效力待定合同通知撤销后是不是视为撤销合同?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在被撤销前,具有法律效力。而合同出现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可撤销的情形时,合同被仲裁机构或者法院撤销后,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所以合同被撤销前,一般具有法律效力的,被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撤销后,才不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备案并不影响合同撤销,只要合同是欺诈、胁迫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就是可以撤销的,此外,合同显失公平的,是基于重大误解订立的,也是可以撤销的,但是撤销合同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行使。